新塬镇人民政府关于甘岔村河沿社市民反映问题的报告
索引号: | GS3694/2021-13395 | 部门: | 新塬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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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回应关切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1-05-06 |
来电人:市民 接受时间:2021年4月25日
市长专线管理办公室:
市长热线电话记录单2021042000061号已收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新塬镇甘岔村河沿社市民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对反映的问题我镇对此高度重视,在其反映后我镇立即组织镇村社干部和项目负责人进行协调处理。经查,2020年7月,甘肃省水利水电六十三项目部在新塬镇甘岔村实施引洮二期工程,实施过程中按照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省重大项目征收集体土地补偿补助办法》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16号)文件要求实施征地工作,经项目部工作人员及国土所工作人员实地查看,将刘志琪所承包土地1亩纳入临时征地范围,给予每年补偿资金800元/亩,连续补偿三年,并签订补偿协议,工程结束后恢复土地原貌;经协商将刘志琪其余土地根据工程所需用地纳入临时征地,给予每年补偿资金800元/亩,连续补偿三年,并签订补偿协议,工程结束后恢复土地原貌。
下一步,镇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与农户充分进行沟通,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引洮二期工程、认可和支持该项惠民工程,确保该项工程如期圆满完工。
新塬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