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监察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 | GS5055/2017-1339 | 部门: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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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财政预算决算 | 来源: | 会宁县监察局 |
作者: | 会宁县监察局 | 日期: | 2017-05-13 |
一、部门的基本情况
会宁县纪委监察局是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实行合署办公。主要职能:一是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二是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县属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决议、命令的情况。
二、机构情况
1.机构情况
会宁县纪委监察局是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实行合署办公。根据工作职责,县纪委、监察局设8室4委,为正科级建制,一中心为副科建制。即:办公室 、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执法与效能监督室、宣教与调研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电子监察中心和县纪委驻乡镇第一纪工委、第二纪工委、第三纪工委、第四纪工委。
2.人员情况
会宁县纪委监察局是机关行政单位,核定行政编制40人,实有人员35人。县财政供给人员截止2016年底共有41人。其中在职人员35人,退休人员5人,临时工1人,全部由县财政全额拨款。
三、2017年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347.55万元,预算支出347.55万元,为财政全额拨款。
四、2017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347.5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347.55万元,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3.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46万元(办公及公用33.44万元,取暖费8.83万元,公务接待费3.78万元,工会及福利费5.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2.52(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24.87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7.65万元。)。
五、“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未安排车辆运行维护费,是2017年开始执行车改;接待费按公用经费15%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