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红军会宁会师旧址管委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索引号: | GS5055/2019-13300 | 部门: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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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财政预算决算 | 来源: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作者: | 日期: | 2019-09-12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会宁县红军会宁会师旧址管委会是正县级单位,主管部门为会宁县人民政府,执行的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负责全县文化文物事业和红色旅游事业的发展,主要职责有: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发展旅游事业和产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做好全县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工作。
3.负责接待国家、省、市、县政治任务的接待工作和大型活动的演出工作。
4.负责做好青少年爱国教育工作,发挥长征会师纪念馆的思想政治教育职能。(二)机构设置
会宁县红军会宁会师旧址管委会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2006年8月,成立了会宁县红军会宁会师旧址管理委员会,为副县级建制事业单位,列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管委会下设办公室、红军长征胜利纪念馆、长征胜利景园管理所、会师文化研究所4个副科级建制单位。核定编制26名。2012年10月,升格为正县级建制,隶属县政府管理。2013年10月,管委会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宣教科、后勤保障科、保卫科、文物科,下属事业单位有会师文化研究所、红军长征胜利景园管理所、红军长征胜利纪念馆、女子讲解队,2015年又增设了汉唐二十四节气一条街管理中心,均为正科级建制。主要职责是:负责红军会师旧址遗址、文物的管理和保护,促进文化文物事业和红色旅游事业的发展。会宁县红军会宁会师旧址管委会核定编制数80名,现在职职工70名,其中参公人员16人,事业管理人员54人。临时聘用人员113名。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967.77万元,支出总计1777.16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700.09万元、增长70%,支出无增长,主要原因是大墩梁烈士陵园项目和红色经典景区项目未完成,资金未拨付完。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967.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67.77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77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2.77万元,占66.55%;项目支出594.39万元,占33.44%;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417.31万元,较上年增加2190.61万元,主要原因是大墩梁烈士陵园建设项目和红色经典景区建设项目未完成,资金未拨付完。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967.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00.09万元,增长70%,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资金占比重大。较年初预算数669.78万元,增长8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2545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777.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6.57万元,主要原因大墩梁烈士陵园项目和红色经典景区项目未完成,资金未拨付完。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51.99万元,占92.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资金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8.1万元,占4.39%,较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住房保障支出47.07万元,占2.64%,基本持平,较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2.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9.57万元,较上年减少8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核定到人社局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4.93万元、津贴补贴194.1万元、奖金18.0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0.88万元,住房公积金47.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96万元,退休费16.48万元,奖励金73.38万元,生活补助0.32万元。公用经费543.19万元,较上年增加136万元,主要原因是维修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办公费33.22万元、印刷费6.28万元、咨询费5.9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14.91万元、电费51.04万元、取暖费14.32万元、差旅费23.81万元、维修费84.94万元、劳务费170.5万元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5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有所减少,主要原因纪念馆馆际交流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及国内其他省市纪念馆人员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较上年支出有所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50人, 均为接待上级检查及国内其他省市纪念馆人员到我单位学习人员。人均接待费70元每次。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33.22万元、印刷费6.28万元、咨询费5.9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14.91万元、电费51.04万元、取暖费14.32万元、差旅费23.81万元、维修费84.94万元、劳务费170.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136万元,增长33.46%,主要原因是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车辆,车辆交到平台。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9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旅游节无线耳麦讲解器,大墩梁项目招标、消防工程、纪念馆布展提升、棚户区改造垃圾清运支出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355万元。共组织对会师旧址消防工程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3.38万元。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会师旧址消防工程自评得分为8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3.7万元,执行数为233.38万元,完成预算的70%。主要产出和效果:指标1:完成消防给水系统,指标2:完成消防灭火设施,指标3:完成火灾报警系统,指标4:完成消防配电系统与备用电源,以上指标均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组织验收,等验收合格后,及时拨付剩余资金。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