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索引号: | GS5055/2019-13224 | 部门: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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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财政预算决算 | 来源: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作者: | 日期: | 2019-09-30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能是:指导和推动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制定全县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和全县节能工作的考评;负责全县各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负责县统办大楼办公用房、政府周转房的房产管理及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办公用房的使用调配等工作;负责县统办大楼各机关单位的后勤保障及服务工作;负责县统办大楼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县统办大楼水、电、暖的正常供应及维修管理工作;负责县统办大楼环境的绿化、美化、亮化及大楼内外的卫生和保洁工作;完成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会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为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隶属县政府办公室,现共有一个事业独立核算机构,2018年无增减及变动。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139.71万元,支出总计1139.33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21.81万元、增长11.97%,支出增加121.43万元、增长11.9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车辆购置费,司勤人员差旅费等的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39.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8.46万元,占99.9%;其他收入1.25万元,占0.1%。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39.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4.67万元,占95.2%;项目支出54.66万元,占4.8%。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38万元,较上年增加0.38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户余额。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138.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56万元,增长11.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车辆购置费,司勤人员差旅费等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0.26万元,增长18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车辆购置费,司勤人员差旅费及调入人员工资的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38.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56万元,增长11.8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车辆购置费,司勤人员差旅费及调入人员工资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0.26万元,增长18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车辆购置费,司勤人员差旅费及调入人员工资的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2.39万元,占78.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2.63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车辆购置费,司勤人员差旅费及调入人员工资的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9.98万元,占21.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4.18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司勤人员工资;住房保障支出6.03万元,占0.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7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入人员公积基金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3.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9.67万元,较上年增加346.7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及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及临时人员工资等。公用经费704.07万元,较上年减少108.27万元,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服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21.21万元,和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7.6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4月实行公车改革,公务车辆在本单运行时间少,2018年公务车辆全年运行,公务车辆运行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2018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人员,未产生因公出国费用;无公务接待费,未产生公务接待费。本部门参加公务用车改革,其他单位因公出差在我单位申请调配车辆,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7.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23.65万元;费用支出和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7.6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4月实行公车改革,公务车辆在本单运行时间少,2018年公务车辆全年运行,公务车辆运行费用增加。
公务车购置费123.65万元,主要用于购置一般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和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7.4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购置车辆4辆,较2017年增加3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97.5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和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0.1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4月实行公车改革,公务车辆在本单运行时间少,2018年公务车辆全年运行,公务车辆运行费用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公务用车购置4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6辆;车均购置费123.65万元,车均维护费4.51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4.0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服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较上年减少108.27万元,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4.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4.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公务车辆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