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经济合作局2018年部门决算
索引号: | GS2173/2019-13221 | 部门: | 经济合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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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预算决算 | 来源: | 经济合作局 |
作者: | 经济合作局 | 日期: | 2019-09-13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2018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
(二)机构设置
1、主要职能
会宁县经济合作局是为县政府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和区域经济技术协作与交流的专门机构。主要工作职能是:
(1)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政策;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招商引资政策,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招商引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
(2)研究制定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目标,负责筹划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以及项目建议书的制定等工作。
(3)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的汇集、审核、推介和发布统计工作,组织项目签约和跟踪协调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核、报批和服务工作,对外来投资者实行"一站式"服务,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软环境监督评价体系。接受外来投资者及企业的投诉,保护其合法权益。
(5)负责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网络工作,建立会宁县招商引资项目库。
(6)组织参加国家、省、市或区域性招商引资项目洽谈活动,做好各种形式商贸洽谈会的会前、会期、会后的各项工作。积极开展节会招商、组团招商、网上招商等招商引资活动。
(7)负责全县区域经济技术协作工作。组织办理结对关系的建立、发展、完善等事宜。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会宁县经济合作局是县政府主管招商引资的职能部门,县经济合作局正科级建制,机构编制11名(行政编制6名,工勤事业编制1名),领导职数3个,现有在职职工8人(其中在岗职工9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2人,借调0人)。下设办公室、项目信息股、计划统计股、协调服务股。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42.05万元,支出总计119.48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37.81万元、增长36.27%,支出增加15.09万元、增长14.46%,本年度收入与上年相比,主要为上级补助收入;支出与去年相比,主要是人员增资。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42.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50万元,占83.86%;上级补助收入22.55万元,占16.14%。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48万元,占100%.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2.57万元,较上年增加22.42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19.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26万元,增长14.6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67万元,增长84.0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招商引资费用未列入预算。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9.48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9万元,增长14.1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65万元,增长81.49%。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专项费用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52万元,占95.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45万元,人员增资、招商引资费用未列入预算;其他支出5.96万元,占5.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99万元,较上年增加15.1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普调工资、工资改革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项目。公用经费47.19万元,较上年减少0.34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精简压缩。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1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1万元,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11万元,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5.05万元,主要用于年初举办福建晖翔投资洽谈会议、年中银川会宁商会捐助接待、年末希望集团考察接待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5万元,主要用于年初举办福建晖翔投资洽谈会议、年中银川会宁商会捐助接待、年末希望集团考察接待等;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3万元,主要原因是招商接待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67批次,6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67批次,66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6.5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1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维修费、委托业务费、公务员交通补贴、宣传片制作、宣传册印刷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减少0.34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压缩。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