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会宁县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及相关政策说明

索引号:GS5055/2017-1321部门:会宁县人民政府
栏目:财政预算决算来源:会宁县财政局
作者:日期:2017-09-27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2638万元,占预算33375万元的67.8%。其中:农业土地开发资金244万元,占预算50万元的488%;国有土地出让金21982万元,占预算32500万元的67.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74万元,占预算675万元的55.4%;地方价格调节基金收入13万元,占预算60万元的21.7%;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25万元,占预算90万元的27.8%。

基金预算支出30189万元,占变动预算32800万元的92%。其中: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100万元,占变动预算257万元的38.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27165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8272万元、城市建设支出5384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1096万元、廉租住房支出2397万元,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 3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支出10011万元),占变动预算27166万元的99.9%;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支出1520万元,占变动预算3835万元的39.6%;彩票事务支出816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43万元、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10万元、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5万元、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8万元),占变动预算832万元的98.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590万元,占变动预算的100%。

2016年省市下达基金专项3399万元,新增专项债券5000万元,上年结转基金专项1765万元,基金总收入32802万元。基金预算支出30189万元,调入公共预算161万元,上解支出2万元。收支相抵,结转2017年使用2450万元。

相关政策说明:

1.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006年,财政部会同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时,向取得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收取的费用。该基金收入30%上缴中央财政,70%上缴省级财政,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和耕地开发等支出。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甘肃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42号)等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指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从2007年起,省级财政按照市(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的比例分成。市(州)与县(市)分成比例由各地自定。支出范围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支农支出、城市建设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3.彩票公益金。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实施细则》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15号),彩票公益金是按照规定比例从彩票发行销售收入中提取的,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是:中央与地方按5:5比例分配。彩票公益金使用范围包括:红十字事业、残疾人事业、农村医疗救助、城市医疗救助、教育助学、未成年人校外教育事业、文化、扶贫、法律援助等。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xls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xls

2016年省对市县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