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寨子镇2021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索引号: | GS3566/2021-13202 | 部门: | 头寨子镇 |
---|---|---|---|
栏目: | 应急信息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1-05-10 |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 100 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意义十分重大。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应急管理工作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 展理念,狠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应对处置各类事故灾害,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为引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安全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着眼于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把安全发展贯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全过程,以自我革命精神推动 理念变革、制度变革、管理方式变革,进一步加快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有效防范化解各种风险,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目标。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应急指挥和救援能力进一步提高,风险监测预警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灾害隐患得到有效治理,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持续下降,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新型应急管理“六大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自然灾害防治“九大工程”取得明显成效,应急管理专业化、精细化、实战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改革
(三)加强应急管理制度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应急普法,加强法治培训,出台的政策措施要加强法制审查,强化法治思维,提升应急管理法治建设水平。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情况,适时启动学习宣讲活动,配套出台和修订相关工作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两个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水平的意见》《关于深化全省消防执法改革的若干措施》《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并将贯彻落 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推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编制出台“十 四五”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四)提升应急管理治理水平。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引导和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加快发展,提升全县应急救援整体水平。依据县级指导编制修订应急预案,建立完善总体预案、专项预案、行动方案、应急手册纵横贯通、紧密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制度》,加强数据挖掘和分析研究,为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提供准确科学的数据支撑。认真落实防控责任措施,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应急管理资金投入。
(五)推进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依据县级指导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承接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监管执法体制。厘清执法权限职责,明确执法范围、执法重点和执法内容。
(六)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着眼实战需求,加强区域应急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协调联动、快速响应、能力评估、考核激励等应急机制。
(七)深化非煤矿山监管体制改革。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要求,依据县级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明确一个矿山主体对应一个日常安全监管层级。强化属地监管职责,多渠道充实加强监管力量,着力提升非煤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强化“一矿一策”“驻矿盯守”等措施落实; 加大矿山日常监管执法力度,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开展矿山使用火工品规范管理专项检查,督促抓好风险隐患治理,坚决防范和遏制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八)改进和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依据县级出台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及相关配套制度,严格安全准入,加强“两重点一重大”项目安全风险防控,从严查处打击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为抓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大企业安全投入,切实加快工贸行业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
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管
(九)进一步织密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细化党政领导责任。 严格按照《会宁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我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推动将两个清单落实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巡视巡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依据。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主动报告制度。督促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依法建立常备应急救援队伍。加大刑法修正案在企业宣贯落实力度,加大对拒不整改隐患、 擅自生产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打击曝光力度,倒逼企业责任落实。修订全县安全生产承诺等制度,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社会化治理走深走实。
(十)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更新“两个清单”,加强对问题隐患的分析研究,科学谋划防控重大风险、解决深层次问题的制度性、根本性对策措施,制定专门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十一)推动“两抓一推”全面落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突出危化品、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废物、特种设备、商贸流通、市政基础设施和城市运行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按照“一企 一策”要求,组织重点行业企业从组织机构、制度建设、人员配置、现场管理和设备设施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一企一档”建立“两个清单”,对突出问题隐患实行动态管理。抓好安全教育培训。一是强化执法监督,落实主体责任。把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纳入对各乡镇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和年度执法计划,督导企业把安全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方案,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确保企 业全员进行强制性安全教育培训。二是紧盯重点群体,注重跟踪问效。落实2020年5月市应急局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白银市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摸清辖区内高危企业班组长底数,按照“高危 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实现 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高危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实现 100%持证上岗;高危企业班组长接受安全技能提升培训,确保2021年底前将高危企业班组长轮训一遍”的总要求,研究制定本辖区高危企业班组长培训方案。
四、有效防范应对自然灾害
(十二)全面开展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统一部署,健全普查工作队伍和技术团队,科学制定普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普查工作经费,有序组织对本辖区灾害风险进行全面普查,形成初步的灾害风险隐患普查成果。按照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原则,探索普查成果应用,为深入做好灾 害防治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十三)强化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推动自然灾害分类监测和分级预警体系建设,推广新技术,优化预警指标,细化预警范围,建立全覆盖预警、精准预警、靶向预警相结合的预警体系,为危险区群众转移避险提供科学依据。组织开展防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加强防洪工程安全度汛、涉水生产经营单位防洪安全监管,加快修复水毁防洪工程,疏浚 淤塞河段,依据县级指导强化镇、村社物资准备,完善山洪风险台帐,强化转移避险“最后一公里”责任和措施,加强干旱防御救援工作,尤其是优化应急处置程序。开展基层防灾减灾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推进家庭救灾物资储备能力建设。
(十四)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全面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协调牵头行业部门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加快自然灾害防治“九大工程”建设进度,做好项目规划衔接和项目储备,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建设一批重点工程项目,带动灾害防治能力整体提升。
(十五)提升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大灾害信息员队伍培训。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抓好镇村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快新版灾情报送系统运用和镇村灾害信息员全员培训,熟悉熟练掌握灾情报送系统操作,全面提升全系统的报灾水平。认真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和倒房恢复重建工作,规范冬春救助和倒房重建资金发放管理。
五、全面夯实防灾安全基础工作
(十六)加大防灾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坚持面向公众、覆盖全民、丰富内容、注重实效原则,积极组织开展全民防灾安全教育行动。开通应急广播,出台应急广播内容发布程序和标准规范,打造安全防灾信息发布、普及防灾安全知识的“发声器”。
(十七)切实办好惠民实事。扎实组织实施自然灾害救助保险,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认真落实保险协议,简化理赔流程,推进资金运行和理赔救助工作机制完善,不断提升保险理赔服务实效。充分利用签署分户保障协议有利契机,主动上门向广大居民广泛宣传安全防灾知识,普及灾害事故自救互救技能,真正实现“保险救助应保尽保、全民普惠,防灾知识应知应会、全民普及”工作目标。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认科学制定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合理规划布局,做好应急避难场地、用房、公厕、水电、网络等基本设施保障,确保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