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引洮工程建设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索引号: | GS5055/2018-13177 | 部门: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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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财政预算决算 | 来源: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作者: | 日期: | 2018-09-29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严格贯彻引洮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县内工程建设管理及运行管理,并对项目的质量、工程进度和资金管理负总责。
(2)组织工程项目文件的编制、审核、报批等工作。
(3)负责工程建设管理。依法对工程项目的监理、施工和材料及设备等组织招标,并签订合同;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办理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报建和主体工程开工报告报批手续;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组办现场管理机构并组织编制、审核、上报项目年度计划,落实年度工程建设任务、严格按照概算控制工程投资,用好、管好工程资金。
(4)负责组织编制竣工决算,并组织验收;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5)负责工程的运行管理、财务管理、供水管理和日常维护等工作,保证工程持久、高效、良性运行。
(二)机构设置
会宁引洮工程建设管理局属财政全额事业单位,下设新堡子、头寨、河坪、鲁家沟四个科级建制的水管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科、建设管理科、规划合同科、灌溉科(加挂人饮科)、质检科、环保科、机电科等八个科室,编制数85人,实有在职人员74人,遗属人员3人。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253.12万元,支出总计3967.75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7281.31万元、下降76.37%,支出减少11503.36万元、下降84.24%,主要原因是引洮一期会宁北部供水工程建设完成,资金支出大幅下降。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253.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1.17万元,占47.10%;其他收入1191.95万元,占52.9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96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1.19万元,占24.23%;项目支出2252.11万元,占56.76%;上缴上级支出80万元,占2.01%;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674.46万元,占17%。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38.03万元,较上年减少1714.64万元,主要原因引洮一期会宁北部供水工程建设完成,工程建设资金大部分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61.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73.26万元,下降88.87%。主要原因是上年是引洮一期会宁北部供水工程建设期,财政拨付资金量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2.53万元,增长19.4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下属水管单位运行经费等。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21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42.73万元,下降76.47%。主要原因是引洮一期会宁北部供水工程建设完成,工程建设资金大部分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1.99万元,增长5.66%。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申请的财政拨款预算短缺,年中按规定追加经费指标。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1万元,占0.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1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保险费增加;城乡社区支出2108万元,占65.6%,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农林水支出1052.81万元,占32.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3.5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和水利工程运行经费;交住房保障支出50.78万元,占1.5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和退休节约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9.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5万元,较上年增加373.5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增资和增加下属水管单位人员工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遗属补助、临时人员工资等)。公用经费96.19万元,较上年减少197.0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付的水管单位运行费调整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本部门2018年度结转结余资金为438.03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规定、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无变化。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无变化。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6万元,主要用于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2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车均维护费0.93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7.54万元,增长18.29%,主要原因是年初单位职工人数增加所以办公经费和工会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9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和办公消耗品。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8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0.52%。共组织对引洮一期会宁北部供水工程、引洮供水二期会宁县农业灌溉配套工程等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0万元。
引洮一期会宁北部供水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引洮一期会宁北部供水工程补助资金400万元,用于会宁北部供水工程后期运行与维护,确保管线、蓄水池正常运行蓄水,使得受益区农村饮水工程正常运行、农田灌溉得到保障。
洮供水二期会宁县农业灌溉配套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洮供水二期会宁县农业灌溉配套工程项目资金490万元,主要用于引洮二期会宁城乡配套供水工程,使受益区人民饮水安全得到保障、增强受益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能力、推动农村生活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增强人民的自豪感、幸福感。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