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委统战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的说明
索引号: | GS5055/2017-1315 | 部门: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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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财政预算决算 | 来源: | 会宁县委统战部 |
作者: | 日期: | 2017-10-13 |
会宁县委统战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向县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县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县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县委精神;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达赖集团等国内外敌对势力分裂祖国活动的斗争。4.负责联系县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思想工作。5.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6.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本县籍的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7.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县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8.负责开展县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9.负责指导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的统战工作和统战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联系、指导县级统战系统各单位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会宁县委统战部决算只有统战部本级决算,没有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如下:
县委统战部挂中共会宁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会宁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会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牌子。
统战部机关行政编制总共8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3名(分别兼任对台办主任、工商联党组书记、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 专职对台办副主任1名,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1名,科员1名,机关工勤1名;事业编制1名。编制总数9人,今年年末实有人数10人。年平均人数为10人,均是财政全额拨款。
三、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结构
2016年年初预算收入97.80万元,为财政全额拨款。
基本支出也是97.80万元,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96万元(办公及公用11.57万元,交通费50000元,工会及福利费1.38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7.11万元;用于其他宗教事务支出的专项10.00万元。
(三)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分析
2016年财政年初预算收入97.80万元,比上年增加35.71万元,增加44.62%,主要是人员经费。 2016年执行中财政拨入专项扶贫资金15万元,年底追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财政总拨入112.59万元,比去年增加1.51万元,增加0.01%,与去年基本一样。
(四)年末收支结余情况分析
2016年结转结余26156元,其中其他宗教事务支出172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56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6年财政预算收入112.59万元,支出112.25万元,与上年度对比支出数减少32%,减少主要原因是2016年项目少支出少。
(六)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统战部资产总计37.97万元,与上年度对比增加2.53%,增加主要原因是单位购买办公设备。单位固定资产35.36万元,车辆28.6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6.68万元,流动资产2.62万元。净资产总计是37.97万元,财政拨款结转26156元,资产基金353566元。
四、 “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会宁县委统战部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5.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6%,预决算数没变。变动原因主要是:接待量有所增加。
公务接待费支出1.18万元比2015 年0.72万元,增加了0.46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接待批次增多。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5万元比2015年4.53万元减少了0.18万元,主要原因是下乡相对减少。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经营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国家政策规定住房改革方面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金。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