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监察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GS5055/2017-1314 | 部门: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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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财政预算决算 | 来源: | 会宁县监察局 |
作者: | 日期: | 2017-10-16 |
甘肃省会宁县监察局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会宁县纪委监察局是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实行合署办公。主要职能:一是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二是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县属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决议、命令的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会宁县纪委、监察局是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实行合署办公。根据工作职责,县纪委、监察局设8室4委,为正科级建制,一中心为副科建制。即:办公室 、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纪检监察四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电子监察中心和县纪委驻乡镇第一纪工委、第二纪工委、第三纪工委、第四纪工委。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决算收入419.88万元,比2015年决算收入323.07万元增加96.81万元,增长23%;2016年年初预算收入304.71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115.17万元,完成预算收入的137%。
2016年度,我单位决算支出391.46万元,比2015年决算支出增加88.04万元,增长22%;2016年年初预算支出261.30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长130.16万元,完成预算支出的150%。
决算收支大于预算收支主要原因:一是年内提高人员基本工资且补发7-12月工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补发1-7月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三是2016年市委三轮巡察,县委开展了三轮对村社的巡察,信访件增多,省市转办案件增多,办案经费不足,追加了办案经费、巡查经费,进行了纪检监察系统内网信息建设改造工程。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决算收入419.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9.88万元,占100%。
2016年度,我单位决算支出391.46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391.46万元,占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2.86万元,占8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1万元,占6%;住房保障支出24.51万元,占6%。
(三) “三公”经费
2016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5.76万元,比2015年度决算支出增加4.06万元,增加15%。“三公”经费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决算高出49.1%,原因是今年市委三轮巡查,县委对村社三轮巡察,信访案件增加,省市转办案件增多,下乡频繁,会议量有所增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1.公务用车运行费13.66万元。2016年决算支出比2015年决算支出增加4.5万元,增长33%。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12.1万元。2016年决算支出比2015年决算支出减少0.44万元,下降4%。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纪委检查、调研、办案、巡察等支出。共接待45批次,1068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支出经费103.03万元,比2015年度决算支出增加22.92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2016年县委进行了三轮巡察,案件线索多下乡频繁,车辆运行经费有所增加,差旅费增加,另外还进行了纪检监察系统内网改造工程。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65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4.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本部门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