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索引号: | GS5055/2019-13136 | 部门: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
栏目: | 财政预算决算 | 来源: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作者: | 日期: | 2019-09-20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拟订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2、负责拟订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县直各部门和乡镇的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协调县级各部门及县、乡镇之间的职责划分,组织协调实施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工作。
3、负责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和人员结构管理工作。审核县级机关和乡镇领导职数限额;审核县乡两级机关科级干部职数和科级以下人员的结构比例;审核县人大、政协、群众团体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总额、人员结构比例和领导职数;审核县直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和人员结构比例。并按程序负责报批工作。
4、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审核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县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和乡属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机构布局设置、结构调整等。
5、负责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办各级党政群机关、各级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单位性质、级别、职能任务、编制名额、隶属关系、人员结构、经费来源等方面有关调整、变更、撤销、合并的调研、论证及初步方案的制定、提交会议工作。
6、负责管理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结构具体管理,核定审查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的比例,负责调动人员的编制占用审批,确定人员经费开支渠道。
7、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做好编制证的核发、管理等工作。
8、管理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负责会县性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设置的成立、撤销、变更等事宜的调研、论证和初步方案制定以及提交有关会议等工作。
9、监督、检查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和纪律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10、负责机构编制管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的理论研究、信息收集工作;免责全县机构编制的统计汇总上报。
11、承担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编委会议交办的工作任务。
12、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办理全县事业单位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受理、审核、认定、颁证、公告工作,并负责年检工作。监督、跟踪管理已登记事业单位证书的管理使用,负责事业单位履行职责任务、开展社会化活动的效益评估工作。
13、负责联系、协调双重领导以条管理为主部门的有关机构编制问题。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会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县委工作部门,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人员编制12名,实有人员11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会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没有内设机构,是独立核算一级单位。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28.7万元,支出总计123.7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7.22万元、增长21.1%,支出增加21.64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是发放2016和2017年职工奖励金11.8万元及电子编制证信息网络及软件4万元。市编办给工作经费6.5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2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2万元,占95%;其他收入6.5万元,占5%。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7万元,占97%;项目支出4万元,占3%。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31万元,较上年减少0.57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库资金短缺,年终无法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72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2016年和2017年职工奖励金11.8万元及电子编制证信息网络及软件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21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是2016年和2017年职工奖励金11.8万元,年终追加安排电子编制证信息网络及软件4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2.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45万元,增长16.69%。主要原因是2016年和2017年职工奖励金11.8万元及电子编制证信息网络及软件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52万元,增长13.4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16年和2017年职工奖励金11.8万元,年中追加安排电子编制证信息网络及软件4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18万元,占8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奖励金5万元及年中追加安排电子编制证信息网络及软件4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38万元,占3.5%,住房保障支出7.95万元,占6.4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万元,主要原因是中途退休1人;其他支出1.19万元,占0.4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3万元,较上年增加14.49万元,主要原因是发放奖励金11.83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8.12万元,津贴补贴33.2万元,奖金3.3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38万元,住房公积金7.95万元,生活补助0.32万元,奖励金11万元。公用经费20.21万元,较上年增加1.96万元,主要原因是电子编制证购置。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83万元,印刷费0.77万元,邮电费0.75万元,物业管理费0.33万元,差旅费2.99万元,维修费0.20万元,会议费0.10万元,公务接待费0.51万元,委托业务费6.4万元,工会费1.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34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5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业务部门减少考核,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业务部门减少考核。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接待费0.5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委编办检查机构改革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业务部门减少考核,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业务部门减少考核。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9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14批次,9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83万元,差旅费2.9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32万元,委托业务费6.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1.96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是购置了电子编制证。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文件柜,桌椅。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