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补充完善<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 | GS5106/2021-13135 | 部门: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
栏目: | 县级政策解读 | 来源: | 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作者: | 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日期: | 2021-05-06 |
2021年4月23日,《关于印发补充完善<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正式印发。为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晓,促进政策执行和落实,现对《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18年6月28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创新,对于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减少监管中的重复、烦苛和自由裁量权,增强对市场主体的威慑力,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县政府出台《实施意见》,指导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助推全县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为加快建设会宁县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通过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实现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的转变,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市场监管领域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信用支撑,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2021年底,实现全县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及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基本建立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一是统筹建设监管工作系统。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将已建成的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作为全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为各有关部门开展本系统随机抽查提供支撑。各有关部门已经建设并使用的工作平台要与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整合对接,相关监管信息要与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满足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需求和协同监管,避免数据重复录入、多头报送。二是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各有关部门要依照相关规章,调整完善现有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通过对外网站和相关平台向社会公开。三是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通过分类标注、批量导入等方式,在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分别完善或调整与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要根据监管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 四是统筹安排抽查计划。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抽查要求,制定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坚持节约高效的原则,创新探索部门联合监管模式,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的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可以将联合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与抽查对象的信用分类状况或等级挂钩,适当增加高风险市场主体的抽查比例和频次。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经济社会发展及监管领域、执法队伍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五是科学实施抽查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着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务实高效的联合抽查工作常态化机制。联合抽查的牵头部门根据抽查工作计划,按照抽查涉及的对象范围和参与部门,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充分考虑客观实际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六是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要加快推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与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会宁)、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会宁政务服务网等网站及各信用门户网站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数据标准的整合,实现部门间抽查检查结果互认,形成统一的数据共享机制。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以上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有关部门可根据本部门职责、相关法律法规和《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规定,在各自领域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或禁止,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让双随机抽查真正起到震慑违法行为的作用,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七是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获知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立即实施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要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要将涉企抽查检查结果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等平台,为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创造条件。对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建立由分管副县长为召集人,政府办主任、市场监管局局长为副召集人、各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日常工作,县市场监管局局长王国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领导责任人,相关业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认真落实此项工作任务。二是严格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各部门可以结合实际,细化追责免责相关标准,明确政策标准和评判界线,既严格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基层执法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是营造良好环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做好相关工作,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法治化进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机构改革调整充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力量,强化监管执法业务培训,提升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能力水平,鼓励各部门结合实际大胆探索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新模式。
相关文档
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补充完善《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