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2021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点

索引号:GS3187/2021-13122部门:政府金融办
栏目:规划计划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作者:日期:2021-05-14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7号,以下简称《条例》)为主线,以稳妥有序化解风险、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工作重心,加快消化存量,坚决遏制增量,有效管控变量,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底线,努力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注重从讲政治的高度分析问题、开展工作。坚持真抓实干,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到防非处非各个环节,以扎实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二)认清严峻形势。当前,经济和金融面临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多元复杂,疫情冲击造成的风险逐渐显现,风险出清任务艰巨。私募基金、地方交易场所、投资理财、养老服务、房地产等存量涉非风险加速“水落石出”。区块链、虚拟币、网络互助等领域新型风险苗头不断冒头,预计非法集资案件高发态势仍将持续,涉非涉稳形势依然严峻,防非处非既要打赢攻坚战,也要打好持久战。

(三)靠实各方责任。县处非办抓好统筹部署,完善责任机制,推动重心下移,加强联动配合,消除监管空白。各乡镇要担负起本辖区防非处非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风险”要求,将防控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作为履行监管责任的重要内容。

二、抓好《条例》贯彻落实

(四)全面学习宣传。各乡镇各处非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从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高度出发,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使命感、紧迫感。多层次、多方式开展学习培训,准确把握《条例》精神,提高落实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普法宣传,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健全配套机制。各乡镇各处非成员单位要按照《条例》明确的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解,落实具体措施,加强准入把关、阻断蔓延和配合处置等防非处非相关工作。县处非办要健全工作程序,落实经费保障,强化考核奖惩。各有关成员单位要配强执法力量,全力配合处非工作调度。

三、强力推进监测预警
  
 (六)完善以网治网。各乡镇各处非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会宁县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高度重视科技赋能,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非法集资活动进行监测预警。要大力拓展数据来源,加强与公安、法院以及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共享,加大风险信息交换力度,推动打造“一处涉非、处处预警”防范格局。
   
(七)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各乡镇各处非成员单位要提高工作主动性、前瞻性,对非法集资新苗头、新动向保持高度敏感并进行综合研判分析。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持续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重点对未经批准或备案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特别要重点关注借庆祝建党100周年名义从事非法集融资活动相关风险。并以此为契机,采取互联网排查、社会面清查、行业排查、资金异动排查、媒体和公众监督等多种方式,摸清风险底数,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向县处非办移交报送,强化核查处置,提升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效能。

(八)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会宁县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网格管理员一线风险排查反馈作用,深化群防群治,积极推进“无非法集资示范村(社区)”建设。网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广告及互联网涉非信息日常监测,压实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责任。人民银行、政府金融办等部门要督促银行、保险、小贷公司、典当行和担保公司等金融从业机构,强化资金异动监测,推动金融机构发挥防非处非“前哨”作用。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将村组(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志愿者、金融机构员工等群体纳入有奖举报范围,壮大防非“吹哨人”队伍。

四、全力处置涉非案件

(九)积极开展行政处置。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运用《条例》赋予的行政执法权和执法手段,完善行政处置工作流程与相关制度,积极主动开展行政处置执法实践,争取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阶段解决问题、清除隐患。要主动与公安部门加强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动执法等衔接机制,加快实现行政处置与刑事打击并举的新格局。对于涉嫌非法集资线索,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金融、市场监管、人民银行、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强化风险联动综合处置。

(十)加快网贷领域涉非风险出清。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处非机制与网贷专项整治机制的紧密衔接,坚持稳中求进,紧盯重点风险,严防次生风险。严格落实“三统两分”原则,强化协作配合,在打击收网、资产处置、协同维稳等环节加强配合。坚决落实“任何人不能从非法集资中获利”原则,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多种手段,全力追缴涉案资产,加大对恶意逃废债的惩戒力度,督促非法集资代言人、站台人等退缴不当获利,最大程度挽回群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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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持续推动重大案件处置化解。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要以督办案件为抓手,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积极有效处置化解重大案件风险。全面总结存案攻坚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案件处置长效机制,尽快扭转存案积压、风险积累态势。将陈案积案化解列为重点工作,开展集中攻坚,逐案制定处置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和“一案一策一专班”制度。积极破解资产处置难题,探索刑民同步,加快易贬损资产处置,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登记返还,切实提高处置效能。
   
五、精准开展宣传教育
  
(十二)着力打造联动宣传矩阵。各乡镇各处非成员单位要持续巩固线下阵地,大力拓展线上渠道和平台,打造一批群众喜爱的政务号、公众号,强化线上线下协同,不断提升宣传覆盖面和渗透力。充分发动新闻媒体、金融机构、教育机构、社会群体等多方力量,形成防非“大合唱”。推动常态化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强化宣传,精心组织防非宣传月等活动,扎实推进防非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努力形成全社会防范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

(十三)分类施策开展靶向宣传。推动宣传方式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各乡镇各处非成员单位要认真梳理容易滋生非法集资的重点区域、领域,对参与非法集资人群按地区、职业、性别、年龄、知识层次、媒体偏好等进行研究分类,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易感人群开展差异化宣传和精准投放,引导社会公众增强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六、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十四)摸清涉稳风险底数。各乡镇各处非成员单位要加强与政法、公安、信访、网信等部门联动,定期会商研判维稳形势,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对重点涉非涉稳风险隐患逐一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制、动态化管理。建立完善非法集资重点人员台账,有的放矢、分类施策,切实做好心理疏导、教育稳控工作。
 
  (十五)有力落实属地维稳。各乡镇、各处非成员单位要落实属地维稳责任,完善涉非涉稳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认真治理非法集资领域重复信访问题,加强案件处置信息公开,落实好案件处置、舆情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当地、解决在萌芽。在春节、“两会”、“七一”、“十一”等重要敏感节点,实行应急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得当。突出防范涉非涉稳风险与疫情风险交织叠加,坚决防止网上网下串联、跨省进京聚集,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