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核拨2021年5月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的报告
索引号: | GS4138/2021-13078 | 部门: | 甘沟驿镇 |
---|---|---|---|
栏目: | 医疗保障 | 来源: | 甘沟驿镇 |
作者: | 日期: | 2021-05-10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甘财社〔2019〕110号)、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的通知>的通知》(甘退役军人厅发〔2019〕143号)精神等文件精神,我镇张殿鹏等174人符合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条件,现需发放2021年5月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共59522.50元。其中伤残抚恤10477.50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1020.00元,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38025.00元,请核拨、审批。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