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财政局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 | GS5055/2017-1306 | 部门: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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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财政预算决算 | 来源: | 会宁县财政局 |
作者: | 日期: | 2017-10-19 |
会宁县财政局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会宁县财政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属独立的一级财务,执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财政、税收、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县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县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工作;组织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负责管理县乡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乡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全县财政预算的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乡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制定全县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年度预决算;推进村财乡管村用、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四)负责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承担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管理财政票据。
(五)制定和实施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家金库会宁支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全县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全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六)负责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审核、拨付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管理县乡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外债务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管理政府贷款业务;承担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以及相关的联合融资贷款赠款项目的资金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建议。
(十三)制定全县财政教育培训规划;负责财政信息、财政宣传和财会人员培训工作。
(十四)主管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编制全县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制定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财务的管理办法,承担项目相关审核、计划报批、检查验收等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会宁县财政局下设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国库支付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乡镇财政服务中心、基层医疗卫生财务核算中心、非税收收入管理局等6个科级建制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综合股、会计股、行财股、经济建设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金融服务中心、监督检查室、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股(对外挂县国有资产管理局的牌子)等14个股室。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度,会宁县财政局决算收入514.04万元,比2015年决算收入566.38减少52.34万元,降低9.24%;2016年年初预算收入430.04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84万元,完成预算收入的119.53%。
2016年度,会宁县财政局决算支出526.04万元,比2015年决算支出增加45.35万元,降低8.11%;2016年年初预算支出306.84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219.2万元,完成预算支出的171.44%。
决算收支大于预算收支主要原因:一是年内提高人员基本工资且补发7-12月工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补发1-7月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三是加大信息化建设化投入力度。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6年度,会宁县财政局决算收入514.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4.04万元,占100%。
2016年度,会宁县财政局决算支出526.04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444.07万元,占84.4%;项目支出81.97万元,占15.6%。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7.58万元,占75.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01万元,占12.7 %;农林水支出18.98万元,占3.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00万元,占1.7%;住房保障支出33.47万元,占6.4%。
(三) “三公”经费
2016年度,会宁县财政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7.92万元,比2015年度决算支出减少3.37万元,下降29.85%。“三公”经费减少主要是由于: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三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37万元。其中:公务用用车购置支出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5.37万元。2016年决算支出比2015年决算支出减少1.57万元,下降22.6%。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2.54万元。2016年决算支出比2015年决算支出减少1.81万元,下降41.6%。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财政部门检查、调研等支出。共接待45批次,123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支出经费54.12万元,比2015年度决算支出减少0.71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政府采购。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4.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本部门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县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县财政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