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会宁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GS5055/2017-1305部门:会宁县人民政府
栏目:财政预算决算来源:县政法委
作者:日期:2017-10-19

一、部门基本情况

会宁县委政法委是正科级单位,属独立的一级财务,执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主要负责全县政法工作,主要职能为: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州党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县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二)组织和指导全县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

(三)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及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五)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完善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六)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负责对政法部门执法监督工作的党内监督。

(七)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针对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

(八)办理省、市党委政法委、县委及县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情况

会宁县委政法委挂牌6个机构(是综治办、维稳办、防邪办、依法治县办、国安办、法学会),内设2个机构(分别为执法监督室、会宁县社会管理办)。

会宁县委政法委编制数14名,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3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度,会宁县委政法委决算收入4,688,691.05元;2016年年初预算收入4305021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383670.05元。

2016年度,会宁县委政法委决算支出4108691.05元, 2016年年初预算支出4305021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196329.95元。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6年度,会宁县委政法委决算收入4,688,691.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88,691.05元,占100%。

2016年度,会宁县委政法委决算支出4108691.05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098191.05元,占51.1%;项目支出2010500元,占48.9%。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56067.85元,占96.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473.2元,占1.5%;住房保障支出90150元,占2.2%。

(三) “三公”经费

2016年度,会宁县委政法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70619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4839.4元。其中:公务用用车购置支出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54839.4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15780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政法部门检查、考核等支出。

2016年度政法委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