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普法宣传教育计划
索引号: | GS2096/2021-12975 | 部门: | 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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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部门文件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1-04-29 |
为进一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和个私协会普法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确保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结合我县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统一部署及工作要求,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围绕县局工作实际,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法治市场监管工作建设,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方式、拓展普法内容、延伸普法对象、深化行业治理,促进全县市场监管系统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作用,推动树立法治意识,提高新时代全民普法的实效性,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和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促进全县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建设水平明显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加强,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不断增强,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完成好县委、市县政府和市局交办的普法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各类法律法规,熟悉并熟练掌握、运用与市场监管工作及行政执法等公务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手段履行市场监管各项职责。进一步提升法治观念,在全县系统营造懂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三)依法行政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全面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清理工作,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考核工作。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权责明晰、责任到位;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切实加强。
(四)普法宣传工作进一步落实,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加强各所、直属单位、各股室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做好对行政相对人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好“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新媒体采用新形式,结合疫情防控等重点任务,全面加强普法宣传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此统一思想、指导工作。利用好“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等载体,深入学习习近平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党员干部群众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扎实开展党章和党内各项法规学习宣传。切实加强党内法规宣传力度,学习宣传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在“七一”前后,集中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廉政法治文化建设。
(三)全面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充分认识学习《宪法》的重要性,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做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全面增强全系统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有效提升干部队伍学法用法守法水平。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学法用法一体推进。全面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党组年度学习计划,落实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教材,坚持集体学法和自学相结合,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把法律知识学习工作纳入到支部学习工作之中,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加强与市场监管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学习。根据普法总体规划和全系统法治学习培训计划的安排,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一是加强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尤其是执法人员和法制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规范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法治意识。不定期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全面加强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以提高执法人员履职能力。二是深入学习新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及时更新知识。以组织参加网络培训、邀请专家讲课等形式加强学习培训;通过利用网络、手机报、微信等媒体和手段开展专题讲座,建立法律学习交流平台。准确掌握法律精神、法律原则和基本要求,明确新旧法律法规的不同之处以及如何在日常执法中更好地运用,促进新法新规的正确实施。三是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确保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事务中发挥参谋作用。
(五)认真落实法治宣传教育与行政执法实践相结合。要按照《甘肃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的要求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监督。要使法律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履行职责,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的基本规则。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切实做到公正执法。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清理工作,定期开展案卷评查。
(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大对经营者的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法治宣传作用,深入宣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推动树立保护公平竞争、质量安全、诚实信用等意识,为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深入学习宣传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督、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作为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途径。二是进一步推动普法与执法相结合的科学化、常态化,发挥行政执法中的法律宣传作用,使执法过程成为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面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过程,结合法律实务向当事人进行法治宣传。定期利用新媒体展示重大典型案例,加强以案说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说服力。结合热点案(事)件进行法治解读,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把热点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公开课。
(七)强化对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基层市场监管所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对各类经营主体进行分类宣传,分类指导,加强对市场主体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在所属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经营管理人员中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观念。
(八)加大对人民群众的法治宣传。围绕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主题法治宣传。以增强消费者法治意识为中心,开展消费者法治宣传教育。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新法颁布的时机,分时段明确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12315”维权服务网络、法律服务热线等,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市场监管法律服务。围绕新型消费领域、消费者诉求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大对识别非法集资、传销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加强对农村消费者的法治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对农村消费者关心关注的与农资、食品、家电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村消费者消费风险防范能力和依法维权能力。
(九)认真组织开展“法律十进”活动。针对法治政府建设以及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律十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拓宽普法的广度,积极组织“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企业”“ 法律进农村” “法律进校园”等活动,以全民普法促进全民守法,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十)创新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丰富宣传手段,运用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县局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创新性的开展工作,针对市场监管工作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和各类舆情等突发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防护知识,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二是以近年来新修订和新颁布的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为重点,积极开展针对性强、社会参与度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采取以案释法、法治讲座、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法治宣传的受众面和影响力,切实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日常性,持续不断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主题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