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粮食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 | GS5055/2017-1294 | 部门: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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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财政预算决算 | 来源: | 会宁县粮食局 |
作者: | 日期: | 2017-10-20 |
会宁县粮食局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制定全县粮食流通和地方粮油储备中长期规划和粮食总量平衡计划,提出粮食流通工作建议。制定全县粮食购销计划;做好粮食收购许可证的认证颁证、审核工作及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负责政策性粮食的供应工作;开展粮油普查,指导企业安全储粮及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地方储备粮的储备、轮换工作;负责国有粮食企业粮油仓储设施的规划、建设、维修和改造工作。
2、机构人员情况:会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会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会机编[2015]37号)审核会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其中2名分别兼任粮食局局长、物价局长,正科级),纪检监察员1名,以工代赈办专职副主任1名。后勤事业编制3名。会宁县粮食局为会宁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粮食股2016年实有在职人员10人,县财政全额供给在编在职人员10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6人,遗属补助人员8人。
3、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2016年在职人员由11人减少到10人,主要是县内出2人,调入1人。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决算收入442.88万元,比2015年决算收入341.32万元增加101.56万元,增长29.76%;2016年年初预算收入425.97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16.91万元,完成预算收入的103.97%。
2016年度,我单位决算支出442.88万元,比2015年决算支出341.32增加101.56万元,增长29.76%;2016年年初预算支出425.97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长16.91万元,完成预算支出的103.97%。
决算收支大于预算收支主要原因:一是年内提高人员基本工资且补发7-12月工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补发1-7月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三是项目支出增加了21万元。用于科学储备小储粮仓的建设和发放。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决算收入442.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2.88万元,占100%。
2016年度,我单位决算支出442.88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71.88万元,占38.81%;项目支出271万元,占61.19%。按支出功能分类: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39.65万元,占76.6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6.61万元,占21.82%;住房保障支出6.61万元,占1.49%。
(三) “三公”经费
2016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33万元,比2015年度决算支出1.05减少0.72万元,下降68.57%。“三公”经费减少主要是由于: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三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21万元。其中:公务用用车购置支出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0.21万元。2016年决算支出比2015年决算支出0.93万元减少0.72万元,下降77.42%。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0.12万元。2016年决算支出与2015年决算0.12万元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市级检查、调研等支出。共接待2批次,10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支出经费6.31万元,比2015年度决算支出4.70增加1.61万元,增长34.26%。主要原因2016年提高了工会经费的预算支出。2015年工会经费支出700元每均70元,2016年工会经费支出12558元,人均1140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4.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4.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本部门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