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桃花山新区管理所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 | GS5055/2017-1291 | 部门: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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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财政预算决算 | 来源: | 会宁县桃花山新区管理所 |
作者: | 日期: | 2017-10-20 |
会宁县桃花山新区管理所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桃花山新区各项事务的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级全额事业单位一个。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决算支出16万元,比2015年决算支出减少2万元,增长)降低11.11%;2016年年初预算支出15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长1万元,完成预算支出的100%。
决算收支大于预算收支主要原因:一是年内提高人员基本工资且补发7-12月工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16年10新调进人员一人。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决算收入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万元,占100%。
2016年度,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万元,占91%;住房公积金支出1.5万元,占9%。
(三) “三公”经费
2016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2015年度决算支出无变化。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支出经费1万元,无变化。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车辆。
4.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无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