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郭城驿镇 2021年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
索引号: | GS3873/2021-12603 | 部门: | 郭城驿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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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应急信息 | 来源: | |
作者: | 郭城驿镇 | 日期: | 2021-04-02 |
全镇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朋友们:
又见一年春草绿,梨花风起清明时。清明是我们缅怀先人、扫墓祭祖的传统节日,每年这时候,因上坟焚香、燃烧纸钱等野外用火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时有发生,给林草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为防止清明期间因上坟祭祀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我们向全镇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防火意识,维护生态安全。森林草原防火事关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临近清明,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增多,森林草原防火处于高险期,防火形势非常严峻。因此,要认清森林草原火灾危害,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共同呵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二、加强自我约束,杜绝火灾隐患。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高火险期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草区,不在林草区吸烟、烧烤、野炊,不私自组织烧荒、烧田埂等农事活动;对未成年人、放牧人及智障人员加强教育引导,防止因监控不力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三、倡导文明祭扫,坚持移风易俗。自觉破除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陈规陋习,大力提倡文明祭祀、低碳祭扫,推广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等无烟祭祀形式,做到绿色祭祀、文明祭祀、安全祭祀,既庄重节俭,又能绿化环境。
森林草原防火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需要我们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共同来预防。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违反野外用火规定,造成森林、草原火灾,烧毁他人林木、草原,将依法受到行政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提醒: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要立即拨打110、119或12119报警。
朋友们,“绿色家园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身边人做起,人人都来做森林草原的守护员,为建设和谐美丽新郭城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