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引洮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GS5055/2017-1256部门:会宁县人民政府
栏目:财政预算决算来源:县引洮局
作者:日期:2017-11-01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严格贯彻引洮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县内工程建设管理及运行管理,并对项目的质量、工程进度和资金管理负总责。

(2)组织工程项目文件的编制、审核、报批等工作。

(3)负责工程建设管理。依法对工程项目的监理、施工和材料及设备等组织招标,并签订合同;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办理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报建和主体工程开工报告报批手续;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组办现场管理机构并组织编制、审核、上报项目年度计划,落实年度工程建设任务、严格按照概算控制工程投资,用好、管好工程资金。

(4)负责组织编制竣工决算,并组织验收;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5)负责工程的运行管理、财务管理、供水管理和日常维护等工作,保证工程持久、高效、良性运行。

2.机构情况

会宁引洮工程建设管理局属财政全额事业单位,下设新堡子、头寨、河坪、鲁家沟四个科级建制的水管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科、建设管理科、规划合同科、灌溉科(加挂人饮科)、质检科、环保科、机电科等八个科室,编制数85人,实有在职人员68人,遗属人员1人。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收入支出情况

2016年度,引洮局决算收入13524.85万元,比2015年决算收入7158.52万元增加6366.33万元,上升88.93%;2016年年初预算收入466.79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13058.06万元。

2016年度,引洮局决算支出20461.00万元,比2015年决算支出19303.76万元增加1157.24万元,上升5.99%;2016年年初预算支出466.79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19994.21万元。

决算收支大于预算收支主要原因:一是年内提高人员基本工资且补发7-12月工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工程项目建设按照进度申请资金,未列入本级财政年初预算。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6年度,引洮局决算收入13524.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24.85万元,占100%。

2016年度,引洮局决算支出20461.00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452.45万元,占2.21%;项目支出20008.55万元,占97.79%。按支出功能分类:农林水支出18.98万元,占99.80%;住房保障支出41.51万元,占0.2%。

(三)“三公”经费

2016年度,引洮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规定、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3.19万元,比2015年度决算支出减少1.62万元,总体下降33.6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6万元。其中:公务用用车购置支出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2.86万元。2016年决算支出比2015年决算支出增加0.66万元,上升30.19%,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费用较上年增加的原因是2016年度工程建设业务增加,现场检查增多。

2.公务接待费0.33万元。2016年决算支出比2015年决算支出减少2.28万元,下降87.27%。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财政部门检查、调研等支出。共接待3批次,5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支出经费30.49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支出增加7.42万元,上升32.1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年初预算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金额63.19万元,实际采购货物支出53.44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一般公务用车2辆。

4.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本部门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县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县财政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会宁引洮工程建设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