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索引号: | GS2422/2021-12554 | 部门: | 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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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部门文件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1-03-31 |
2020年,会宁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抓手,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法科学决策、公正文明执法、矛盾纠纷化解等各项重点工作,开创了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旅游文化城市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突出政治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持把完善党的领导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保障,强化理论学习、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安排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思践悟。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通过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会前学法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提高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8月17日,会宁县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甘肃政法大学教授作专题辅导报告,进一步深化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对《民法典》的理解,在全县营造了实施《民法典》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是统筹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2020年7月22日,县委组织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会议,传达中央和省市委相关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2020年会宁县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会宁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会宁县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从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方面,对全年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部署。8月17日,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全县重点信访问题化解情况汇报,推动重点信访问题依法有效化解,加快推进全县法治建设进程。
三是坚持领导带头,高位推动工作。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县委主要负责人积极支持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和“法检”两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没有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对全社会法治意识的不断提升起到了有力带动作用。
四是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相关会议精神,我县先后制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进一步优化体制机制,形成了推进法治会宁建设合力。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意见》,认真履行法治建设6项主要职责,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形成了县委县政府领导、县委依法治县办综合协调、各执法部门主动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改革创新,切实转变职能,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持把“放管服”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职责依法得到全面履行。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开展全程电子化登记,实现企业设立登记2个工作日内全程网上办结。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实行“独任审核制”,加快审批进程。全面推行企业自主起名登记改革,执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度,实现“零”证明。深化“四办”改革,试行“秒批”,实现“最多跑一次’目标。开展“多证合一”和“证照分离”改革涉企信息推送认领工作,促进准入环境不断优化。全面清理涉及生态污染的无照经营,实质审查“一人多照”,杜绝登记风险。截至目前,全县共登记注册市场主体25673户。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印发了《会宁县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中能够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进行了汇总,并分两批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全县共减少证明事项197个,进一步简化了企业和群众办事手续。
二是优化公共服务,增进民生福祉。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迅速启动疫情防控工作,依法管控重点场所人员,及时有效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序推进。坚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围绕“攻坚、巩固、提升、兜底、整改”总要求,挂牌作战、对标清零、巩固提升,全面提高脱贫攻坚质量。教育医疗扩容提质,完成第六、第九幼儿园、红军小学、新北小学等建设项目;高考再创佳绩,清华北大录取9人,全县二本上线3641人,上线率66.2%;全面推行居民电子健康卡,县乡远程医疗系统全覆盖,乡镇卫生院短缺人才和设备逐渐配齐。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10%,设立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服务网点315个,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抓好祖厉河流域生态治理,规划建设翟所、丁沟、中川、新添、土门5个乡镇污水处理站,推进千村万户绿化,新增村庄绿化面积1.2万亩,建设森林乡村示范点2处,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三是创新社会治理,激活社会活力。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行业领域乱点乱象,以及城乡结合“高危地区”、农村宗族“复杂地区”、校园周边“敏感地区”和重点人群“灰色地区”,落实“三书一函”“一案一整治”等制度,督促行业系统靠实监管责任。行业“清源”行动中,组织部门累计整顿农村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43个,清理村组干部105人;公安机关查处黄赌毒案件88起,破获电信诈骗案件22起;交通运输部门开展专项治理道路违法行为130余次,查处从事非法营运“黑车”10辆;水务部门巡查检查河道100余公里,发现问题并限期整改拆除砂厂4家;城管执法部门违建立案查处1起,调整设置临时经营摊点228个;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27次,依法查处行政处罚案件55件;教育部门摸排学校322所,整改校门口摆摊设点问题8条、交通安全问题4条。完善综治中心功能,乡镇政法委员、综治中心主任全部配备到位。
四是强化问题整改,补齐工作短板。坚持把抓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和全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全面认领问题,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对反馈的每一个问题,都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县委依法治县办积极协调各有关乡镇和县直各有关部门对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进一步优化了我县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三、提升决策质量,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
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更加规范。
一是依法科学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要求,我县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必经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上会讨论,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在“十四五”规划编制、城区集中供热改造项目等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专业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积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或者咨询专家意见,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积极对外公布,广泛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不断提高决策质量。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定期报告制度,县政府按时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是完善体制机制,规范行政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比如,县执法局制定出台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力提高了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建文化市场、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的综合执法队,乡镇行政执法队也已设立,人员配备到位。审查发放行政执法主体资格57个,组织全县53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全省行政执法考试,479名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合格率达到90%。10月30日,举办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对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的44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综合法律知识集中培训。组织开展“互联网+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水平。
三是加强备案审查,提高决策质量。对以县政府名义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县司法局通过提前介入、会前审核等方式,在合法性审查环节严把法律关。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备案审查了《关于会宁县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品种和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的通告》《关于印发会宁县2020年度春季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草案。同时,积极协调审查了县政府与国家电网《共同推进会宁县“十四五”电网规划建设与服务地方经济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等合同文本20余份,及时提出法律意见,严防法律风险。
四是强化法治督察,促进严格执法。坚持把做好行政复议作为监督纠正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手段,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今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4件(受理14件,维持3件,撤销3件,驳回1件,不予受理1件,确认违法1件,正在审理5件)。努力发挥法治督察的监督促进作用,今年6月3日至5日,县委依法治县办成立两个督察组,通过实地查看、翻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县公安局、县烟草局等13个单位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督察结束后,县委依法治县办组织召开总结汇报会,总结了各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起到了有力助推作用。
四、完善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打造多元化工作格局
坚持把做好法治宣传教育、优化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等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工作举措,为全县法治建设营造了浓厚工作氛围。
一是加大普法力度,夯实法治基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法律十进”活动,围绕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企业“法治体检”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民法典、扫黑除恶、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法、防范非法集资等法律知识宣传。组织全县1052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了全县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和考试工作。开展《社区矫正法》在线学习宣传活动,350人(次)通过网络在线答题。持之以恒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组织拍摄《抗疫路上,法治同行》微视频1个,提升完善法治文化广场1处、法治文化街1条,新建法治文化广场3处。举办法律明白人培训办4期受训120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8万余人次,发放宪法读本1.3万册,《甘肃省民族宗教条例》5000册,《民法典》2000册,《未成年人保护法》1.3万份。
二是优化法律服务,推进司法便民。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公共法律平台建设,建成28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56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增点扩面,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落实律师检察院、法院、看守所值班制度,年内组织值班律师值班42人(次),解答法律咨询880人(次),为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提供律师见证110余人(次)。推动“法治体检”常态化制度化,年内成立法律服务团深入县内30家民营企业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全方位“法律体检”300余户。持续做好公共法律服务终端机配备,在人员密集、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大的地方配备智能查询一体机18台。截至目前,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29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160余万元,其中为农民工讨薪45余万元;办理公证事项633件,代写法律文书4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0000余人次。律师担任法律顾问33家,其中政府及部门13家。协调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不断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三是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做好常规矛盾纠纷化解的同时,开展疫情“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围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开展涉疫纠纷化解,助力疫情防控工作,营造和谐环境。今年以来,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512件,调处成功3372件,成功率达96%。协议履行3237件,预防纠纷85件,为人民调解员议案补贴41950元。建立重点对象盯防机制,对表现不良、具有监管风险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重点加强动态监管,落实重大节会期间单独联系盯防措施,坚决防止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参与群体性事件、非正常上访、重大恶性事件,确保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安全稳定。
五、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
虽然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和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完善措施,强化落实,努力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正视差距不足。通过自查发现,少数乡镇和部门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到位,一定程度上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问题,依法决策、依法履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人员力量相对薄弱,县委依法治县办目前只有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面依法治县日常业务,难以承担日益繁重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法治督察等工作职能,导致有些工作浮在面上。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法治督察结果运用不充分,法治督察和其他专门监督没有形成合力,行政执法不作为、不规范、不严格、不文明等现象依然时有发生。
二是聚焦“关键少数”,强化理论学习。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靠实各级各部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修课,纳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课程,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引导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法治工作部门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培训,组织开展研究和宣传解读,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
三是推进体制改革,严格规范执法。督促全县各乡镇和行政执法单位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开展说理式执法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遴选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方式开展学习,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进全县行政执法与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执法信息一次录入互通共享、执法数据齐全完备实时推送、执法活动网上留痕高效监管。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生态环境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积极推进落实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探索依法授权或委托乡镇政府行使部分行政执法权。
四是开展法治督察,强化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注重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作用,及时受理举报投诉,纠正行政违法行为。探索建立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意见征集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生态环境、林业草原和水务等领域专项监督和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防随意执法、过度执法、执法不公。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研究制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实施细则,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纠错力度,提高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