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民政系统便民利民专项行动之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及时办”

索引号:GS4305/2021-12531部门:民政局
栏目:养老服务来源:
作者:日期:2021-03-03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及时办”

居家老年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审核材料、对老年人能力状况评估,公示期满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对上报材料及时审核;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通过养老机构向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当地民政部门对申请对象的能力状况进行评估、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按照“先服务后补贴”的要求,从次月起享受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