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高山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索引号: | GS4201/2021-12409 | 部门: | 土高山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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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卫生健康 | 来源: | 会宁县政府 |
作者: | 日期: | 2021-02-09 |
为进一步科学有效地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预防和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提高对全乡疫情防控的应对与处置能力,确保广大群众的健康安全,根据县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文件《会宁县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修订版)》精神,结合本乡(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在县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和土高山乡党委、政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力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在乡村发生和蔓延,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群众健康造成的危害,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工作范围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一) 落实好疫情防控一把手主体责任。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都要成立以村支书任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适合本村疫情防控应急处理方案,明确责任人及联络方式,设置防控值班电话,接受群众咨询,随时处理本村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二) 各村要建立监测制度,具体配合卫生医疗部门落实做好涉病群众防控知识教育、治疗、转诊等工作,并做好确诊病例的登记、管理和跟踪随访工作,随时保持与其家属的沟通联系;加强中高风险区返乡人员的追踪工作,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社等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落实做好日报告工作;落实做好本村有疑似传染病症状者或有传染病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的相关防控工作;做好本村群众的思想和稳定等相关工作。
(三)实施疫情报告工作制度。疫情未解除前,各村要建立和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如发生本村群众感染新冠肺炎,要第一时间报告乡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乡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上报县防控办。
(四)开展重点人群摸排监测。各村要及时摸排国外及疫情中高风险区来会返会人员,或与国外及疫情中高风险区来会返会人员接触情况,建立花名册,由乡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县防控办并按规定采取留观、隔离等措施。
(五)加强外出人员管控。严格落实外出人员报备制度,各村负责做好外出人员管控和管理,并建立台账,协调卫生院做好核酸检测。外出人员要向本村村委会报备外出地点;其他各学校校长及教师外出向乡教育管理中心主任请假,向乡教育管理中心防控办报备外出地点,同时上交请假条复印件。同时外出人员必 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六)开展好卫生健康教育。各村通过积极宣传、村社微信群、QQ群等途径,向本村群众宣传普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引导群众勤洗手、外出戴口罩、居家经常通风换气、不到人流密集场所活动,不参加外出旅游和聚餐聚会等活动。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告知本村居民留意自己及家人的身体状况,如发现自己或家人身体不适,要立即报告村委会。
(七)落实相关防控物资保障。各村务必以防控新冠肺炎 等传染病为重点,储备足量的防疫物资,包括个人防护用品(如 外科口罩、手套、洗手液)和消毒剂等,并对村办公区域、图书室、厕所做常态化彻底的清扫和消毒。
(八)加强防控日常管理。疫情解除前,各村举行集体活动,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要求全体参与人员保持距离、戴好口罩。其次,各村要加强集会管理,确保中高风险区返乡人员不参会。
四、责任追究
根据《会宁县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修订版)》及上级下发文件要求,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属各单位切实承担起应承担的职责。各村党支部书记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卫生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相关处室负责人是安全卫生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村卫生安全事故者,乡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