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白银监狱警察开展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 GS2418/2021-12394 | 部门: | 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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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规划计划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1-03-12 |
关于联合白银监狱警察开展
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司法所: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提升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提升教育改造质量,杜绝脱管漏管,预防再犯罪,按照《甘肃省司法厅关于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的事实意见》、《甘肃省司法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方案》、《白银市司法局关于深入推进白银监狱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从3月15日起,会宁县检察院、会宁县司法局将联合白银监狱警察对会宁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宁县人民检察院、会宁县司法局抽调专人联合白银监狱警察监,逐一对各司法派出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二、在每个司法所召开一次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大会。警示教育大会由会宁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春霖主持。会议议程:1.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县社区矫正办主任王琦对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现场点验;2.会宁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局局长郭建辉对社区矫正对象警醒教育讲话;3.白银监狱派驻会宁县司法局警察对社区矫正对象警醒训诫讲话。4.白银监狱警察对社区矫正对象警醒队列训练(场外);5.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公益劳动;6.检查司法所工作,查阅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并对社区矫正对象做个别谈话教育。
三、具体到所监督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相关工作要求
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视,及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提前通知矫正对象,确保检查时随叫随到。监督检查期间任何社区矫正对象不得请假,如无故不参加的,检查组将入户调查核实情况,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严肃追究社区矫正对象及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检查中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各司法所的工作及干部进行考评,对各级督导检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力或失职渎职等行为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