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 GS5055/2018-1239 | 部门: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
栏目: | 财政预算决算 | 来源: | 县委统战部 |
作者: | 日期: | 2018-02-05 |
一、会宁县委统战部概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2.负责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县委统战部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3.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研究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4.负责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5.负责调查研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负责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民间信仰管理工作。
6.负责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和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负责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8.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9.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
10.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共有机构1个,其中行政1个,事业0个,本年无变动。
1、机构设置
中共会宁县委统战部为县委工作部门,挂中共会宁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会宁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
2、人员编制
中共会宁县委统战部是县委职能部门,是正科级建制,核定机关行政编制5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3名(其中两名分别兼任工商联党组书记、对台办主任),对台办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级)。机关事业编制1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领导职数5人,现有在职职工7人(其中在岗职工6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0人,借调1人)。
二、会宁县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委统战部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61.42万元。其中本年预算收入61.42万元,上年没有结转,与上年相比减少36.42万元,减少37.22%。预算支出61.4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42万元,减少37.22%。本年预算收支与去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会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已和统战部分开成政府一级部门,预算收支不在统战部里。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委统战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42万元,本年支出61.4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013401)56.63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没有;住房公积金(2210201)4.79万元。
3、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委统战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42万元。工资福利预算43.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36万元,其中:其中:办公费7.52万元,工会会费0.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4.79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4.79万元。
4、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会宁县委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6.89万元,其中:办公费4.39万元,工会会费0.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没有。
5、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总预算数0.63万元,与上年相比一样。其中:公务接待费0.63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单位现在没有车辆,不存在公务用车维修护费
6、2018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采购总安排为2万元,全部为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
7、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体说明
没有
8、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会宁县委统战部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61.42万元,预算总支出61.42万元。我单位将根据财政预算的要求,本着科学规范、增收节支、绩效优先、民主理财、保障重点的原则,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加快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将每一分资金都用到合适的地方。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经营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