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统

索引号:GS2079/2021-12378部门:统计局
栏目:部门文件来源:会宁县统计局
作者:会宁县统计局日期:2021-03-25

全面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统

会宁县统计局

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统计改革发展也进入新的历史时期,统计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调查工作,近三年连续出台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3个重要文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都对建设法治中国进行了全面指引部署,依法治国站上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依法统计意义更加凸显。要想统计工作落到实处,适应新时代对统计调查工作的要求,就必须坚持依法统计,全力推进统计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推动统计调查事业向前发展。

面对新挑战、新要求,会宁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指示批示精神,紧密按照省、市统计部门工作部署,大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着力提升统计法治工作、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努力推进依法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政治素养,强化思想意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指示批示,统计工作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党的领导是做好统计法治工作的根本。会宁县统计局党组充分利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学习资料,带领全体职工干部贯彻学习《意见》、《办法》、《规定》。进一步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了“四个意识”,增强了“四个自信”,践行了“两个维护”。使全体职工干部深刻认识到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深刻认识到保障数据质量的极端重要性,严格依法依规独立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二、加强宣传力度 ,普及法治宣传

会宁县统计局积极利用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以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为重点内容,以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为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充分借助微信公众号、会宁电视台等新媒介、新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学习统计法、知晓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敬畏统计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 做好统法入企,强化培训学习

  11月24日,我局农业股举办了农村统计年报暨乡镇联网直报培训会议;12月18日,固定资产投资股举办了全县资质建筑业、房地产业、固定资产投资2020年年报及2021年定期报表培训会议;12月25日,工业能源股举办了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020年科技研发年报培训会议,会上业务骨干对《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知识进行详细讲解,为统计数据质量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四、学习新法知识,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新法学习,提升理论素养。10月26日,根据中共会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白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2020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和考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会法办发〔2020〕5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会司发〔2020〕56)号)文件要求,全县所有单位组织人员学习了《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九部法律和条例,并参加了考试,我局11名职工全部通过了考试。

二是积极考取行政执法资格证,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会宁县统计局积极推进统计执法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现已有7名工作人员通过了甘肃省行政执法证考试,持证开展执法检查,有效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权威,切实保障国家调查方法制度贯彻落实到各专业调查工作的各个环节。

新时代要有新担当、新使命、新呼唤、新作为。面对统计工作中新的形势和挑战,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出台的《意见》《办法》《规定》,遵循省、市、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全力推进统计法治工作,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靠,为会宁县统计事业的发展谱写出更加辉煌的篇章,将会宁县经济的发展推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