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信访局2018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 GS5055/2018-1224 | 部门: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
栏目: | 财政预算决算 | 来源: | 信访局 |
作者: | 日期: | 2018-02-09 |
一、会宁县信访局概况
1、部门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提出我县信访工作意见和建议,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负责处理上级转来的群众来信和群众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障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承办国家、省、市信访局、上级有关部门、以及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办公室、县委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并负责上报处理结果。
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各乡镇、各部门交办、转办有关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协调督促进京赴省、市上访人员的接、领、劝及反映问题处理工作;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县委、县政府上访问题和突发信访事件。
指导督查全县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文件;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综合分析、及时上报各类重大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了解并掌握全县信访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情况,努力争取改善信访部门的工作条件;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负责全县信访工作的宣传。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以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会宁县信访局为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二级股室,无内设股室,编制数8人,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3人,现实有人数6人,其中:行政编4人,事业编2人。
二、会宁县信访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信访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62.97212万元。其中本年预算收入62.4886万元,上年结转0.4835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30758万元,减少了9.1%。预算支出62.972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30758万元,减少了9.1%。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信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4886万元,本年支出62.488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010301)51.5530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5.9436万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4.9920万元。
3、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信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4886万元。工资福利预算44.81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7419万元,其中:办公费2.94万元,工会费0.8319万元,其他交通费2.9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5.9436万元,其中:退休费5.9436万元;住房公积金4.9920万元。
4、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会宁县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6.7419万元,其中:办公费2.94万元,工会费0.8319万元,其他交通费2.97万元。
5、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总预算数1.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5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同比减少了28%;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6、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体说明
会宁县信访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7、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会宁县信访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62.97212万元,预算总支出62.97212万元。我单位将根据财政预算的要求,本着科学规范、增收节支、绩效优先、民主理财、保障重点的原则,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加快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将每一分资金都用到合适的地方。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经营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