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县委县政府督查考核局2018年度预算公开情况
索引号: | GS5055/2018-1220 | 部门: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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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财政预算决算 | 来源: | 督查考核局 |
作者: | 日期: | 2018-02-24 |
根据市编办《关于成立县区督查考核局的通知》(白机编办字〔2013〕12号)精神,结合全县实际,成立会宁县县委县政府督查考核局,承担全县督查考核行政职能,为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列县委序列机构。
一、部门情况
1、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督查、考核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了解掌握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主要工作情况、工作进度及动态,收集整理信息,为县委、县政府实行正确和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二)对上级党委、政府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文件、重大决定事项贯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
(三)负责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分解考核指标,制定各乡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书。牵头负责全县年度和阶段性督查、考核工作。
(四)督促、考核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转来的批示件、查办件的办理情况。督促、考核县委、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和交办的需要落实的重要事项的办理情况。
(五)负责县委、县政府有关专题会议决定的需要落实的重要事项的办理情况。
(六)向县委、县政府及时反映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在实施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建议。
(七)承担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督查、考核。
(八)负责省市为民兴办实事的督查反馈工作。
(九)负责舆情民意的督查办理工作。
(十)做好督查、考核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反馈工作。
(十一)负责效能风暴行动及效能建设相关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督查考核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人员编制
县委、县政府督查考核局共核编制7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暂使用事业编制3名,局长1名,副局长1名。
另核后勤事业编制1名。实有人数10人。
二、会宁县县委县政府督查考核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8年年初预算收入77.71万元,预算支出77.71万元,为财政全额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0.76万元,增长了36%,主要是因为车改增加了其他交通费2.7万元和在职人员的增资。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的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71万元,本年支出77.7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77.71万元,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00万元(公用经费14.20万元,工会经费1.1万元,其他交通费2.7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6.6万元;
3、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县委县政府督查考核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7.71万元,工资福利预算支出5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4.2万元,工会经费1.1万元,其他交通费2.7万元。住房公积金6.6万元。
4、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会宁县县委县政府督查考核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8万元,其中办公费14.2万元,工会经费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2.7万元。
5、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总预算数为2.1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领导督查考核工作次数增多。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6、2018年度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总安排为3万元。全部为办公设备的购置。
7、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体说明
会宁县县委县政府督查考核局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项目为0万元。
8、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会宁县县委县政府督查考核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77.71万元,预算总支出77.71万元。我单位将根据财政预算的要求,本着科学规范、增收节支、绩效优先、民主理财、保障重点的原则,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加快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将每一份资金都用到合适的地方。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经营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作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