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会宁县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GS2096/2021-12183部门:市场监管局
栏目:部门文件来源:
作者:日期:2021-03-17

2021年会宁县纪念“3·15”国际消费

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为纪念2021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决定在会宁县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因疫情原因,避免大规模人员聚集,今年的3·15系列宣传活动由线下宣传改为线上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的系列宣传活动。为更好开展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及中消协确定的2021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依法履职找准痛点打通堵点,推动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着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活动目标

1.通过广泛宣传,努力做到“平面媒体有文章,电视媒体有影像、广播媒体有声音、网络媒体有消息”,使宣传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让市民知晓投诉举报渠道和消费维权法律法规。

2.通过公示一批“放心消费承诺单位,曝光一批消费问题,达到聚焦消费难题,凝聚社会共识,形成维权合力倡导学理性消费

、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主办。同时,为确保活动有序进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室、局属各单位、食品药品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保,具体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活动时间方式

1.活动时间:3月13日至15日;

2.活动方式:专题拍摄、网络媒体等线上宣传与线下发放宣传册、电子显示屏相结合的活动方式。

、活动内容

为动员社会力量落实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的消费维权年主题,开展系列活动,积极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工作。3月13开始,在会宁电视台、掌上会宁、会宁市场监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线上3·15宣传氛围。

(一)录制“3·15”专题节目,以专访的形式,走进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和热点,集中展示会宁县市监督管理局的工作成果良好形象。牵头室:办公室。配合股室:食品股、药械化股、特设质量发展股、法规股、商标专利与知识产权保护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质检所

(二)发布2020年度消费投诉热点和典型案例2021年315会宁市场监管公众号, “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为主题,发布2020大消费投诉热点2020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公布2020年度“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名单。(牵头室:消保配合股室:法规股、办公室

(三)印制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15宣传册。简明扼要向大众普及投诉举报相关常识及法律法规知识,有效提高广大消费者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窗口服务单位将宣传册分发给前来办事人员;各工商质监所(分局)、乡镇食品药品监督所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进行上门宣传,督促经营者诚信经营,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牵头室:消保配合股室:办公室

(四)动员各市场主体开展电子显示屏宣传活动。充分动员辖区内有电子显示屏的市场主体,滚动播放,全面宣传2021年3·15年主题及其涵义,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牵头室:消保配合单位:各工商质监所(分局)、乡镇食药所;食品稽查局、药品稽查局

、活动要求

1.务必高度重视,务求周密安排。此次活动是一项全局性工作,各牵头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根据活动方案的具体任务分工,主动认领牵头单位要主动加强与配合单位的沟通联系,进一步细化完善,精心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2.加强统筹部署,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准确把握3·15系列宣传活动,突出典型案例,形成重视、鼓励、保护消费者监督权的社会氛围,鼓励企业搭建方便消费者监督的后评价体系,让消费者敢监督、愿监督、能监督。

3.畅通投诉渠道,加强应急值守做好会宁县3·15期间值班和收看工作安排建立应急协调调度机制,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做好消费者投诉举报登记、安抚工作,加强消费者情绪疏解,劝导冷静沟通,合理表达诉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期间,如发生重大突发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局报告

4.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在进一步加强与会宁电视台、掌上会宁等各类传统主流新闻媒体合作的同时,要创新宣传手段,丰富宣传载体,统一宣传口径,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今日头条、微视频等新媒体,大力营造3·15的舆论氛围,着力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展示新时代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队伍的良好形象。

本次宣传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以及省委《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严格遵循节俭办会,廉洁办会的原则,不接受相关单位和企业任何赞助,不收取任何费用,请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务求宣传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