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监察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GS5055/2018-1218 | 部门: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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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财政预算决算 | 来源: | 会宁县监察委员会 |
作者: | 日期: | 2018-02-27 |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
会宁县纪委监察委员会是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实行合署办公。主要职能:一是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二是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县属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决议、命令的情况。
2.机构情况
会宁县纪委、监察委员会是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实行合署办公。根据工作职责,县纪委、监察委员会设9室3委,为正科级建制,一中心为副科建制。即:办公室 、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纪检监察四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监督室、电子政务监察中心和县纪委驻乡镇第一纪工委、第二纪工委、第三纪工委。本年度机构改制撤销了第四纪工委,增设了干部监督室。
3.人员情况
会宁县纪委、监察委员会是机关行政单位,核定行政编制40人,实有人员36人。县财政供给人员截止2017年底共有42人。其中在职人员36人,退休人员6人,全部由县财政全额拨款。由于人员配置调整人员增加1人,行政人员退休1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7年以来,在市纪委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纪委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聚焦主责主业,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319.90万元, 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319.90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收入304.71万元, 2016年年初预算支出304.71万元。预算比上年度增加4.98%。2017年度执行中调整预算收入401.70元,调整预算支出427.34万元,调整原因是今年市委两轮巡察,县委开展了三轮对村社的巡察,信访件增多,省市转办案件增多,办案经费不足,追加了办案经费、巡察经费等。
(三)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301.99万元,年末决算收入401.70万元,预算调整数401.70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319.90万元,年末决算支出427.34万元,预算调整数427.34万元。
(2)差异原因分析。
2017年1月拨入上年结转结余28.4万元,2017年6月,拨入巡察经费共16万元,2016年10月,拨入“弘扬会师精神,树立廉洁家风”系列活动经费10万元, 2016年12月拨入单运行保障补助经费10万元,全年正常增资、政策性增资、人员调动(调入1人)增资共54.96万元。
三、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宁县监察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7.3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69.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0.45万元、津贴补贴107.47万元、奖金28.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02万元。
(二)对个人家庭补助35.87万元。退休费26.56万元、采暖补贴9.28万元、生活补助0.04万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112.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41万元、印刷费6.14万元、邮电费1.08万元、差旅费21.15万元、维修(护)费2.07万元、会议费1.29万元、培训费1.43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劳务费1.65万元、工会经费5.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88万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5.9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99万元。
四、决算收支增减说明
(1)年度收支情况:
本年度收入433.2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19%。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401.7万元,2017年1月拨入上年结转结余28.4万元;本年度支出427.3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9.17%,原因是本年度基本工资调标人员经费有所增加,2017年市委两轮巡察,县委开展了三轮对村社的巡察,信访件增多,下乡频繁费用有所增加。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与年初预算数对比: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8万元,超出预算2.08万元,原因是2017年年初预算考虑到公车改革没有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4月公车改革正式实施,1-3月份产生费用2.08万元。
“三公经费”与上年决算数对比:上年决算“三公经费”25.76万元,人均7361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66万元,公务接待费12.10万元;本年决算“三公经费”16.08万元,人均4467元,比上年决算下降37.5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8万元,比上年决算下降84.77%,原因是今年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仅有3个月的费用。公务接待费14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5.68%,今年信访线索增加,省市来我县核查线索、纪律审查批次较多,专项监督检查较多,故公务接待费较去年有所增加。
(3)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与上年决算数对比:上年决算12840.00元,本年决算12860.00元,高出上年决算0.16%。
(4)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费与上年决算数对比:上年决算1.53万元,本年决算财政拨款支出1.43万元,组织部转来培训费支出1.98万元,比上年有所增加,原因是今年委局机关开展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活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共401.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74.06万元,归口管理离退休费27.6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8.40万元。支出共424.15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9.7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5.8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2.55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99元,结余5.95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1.行政运行经费结转和结余5.95元。
2.结转和结余较大的原因是年底县财政拨入的单位运行保障经费10万元,在结完部分账务后尚有剩余。
六、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资产负债结构情况
2017年年末实有资产96.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6203万元,占64.56%。2016年末固定资产123.22万元,2017年增加5.99万元,新购办公设备5.99万元,因公车改革3辆公务用车67.18万元调拨至机关事务局。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