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GS5055/2018-1216 | 部门: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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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财政预算决算 | 来源: | 县人民检察院 |
作者: | 日期: | 2018-02-28 |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业务。
1.控告申诉部门、举报中心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2.侦查监督部门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
3.公诉部门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4.刑事执行检察部门
承办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直接立案侦查虐待被监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案,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和劳教人员又犯罪案件审查批捕、起诉等工作。
5.民事行政检察部门
承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
6.检察技术部门
承办对有关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对有关业务部门办理案件中的涉及技术性问题的证据进行审查或鉴定等工作。
7.纪检监察部门
承办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会宁县人民检察院在职人员编制数47人,2018年初实有人员81人,其中在职人员45人(7人转隶),退休人员17人,遗属4人,检察辅助人员16人。内设机构16个,分别为:办公室、案件管理中心、控告申诉检察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刑事执行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信息技术科、法警队、政工科、纪检室、计划财务装备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预防科转隶)。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会宁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34.28万元,比2017年预算的525.21万元增加109.07万元(2017年预算525.21万元中包括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83.28万元),增长20.7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长较大。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4.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具体是:
(一)基本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634.28万元,比2017年的525.21万元增加109.07万元,增长20.7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长较大。
(二)项目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项目支出由省检察院统一安排后,由财政拨付。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公共安全支出507.49万元,比2017年预算406.96万元增加100.53万元,增长24.7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0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9.09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部门预算社会保障就业支出未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纳入预算。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8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2.88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部门预算未将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纳入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34.82万元,比2017年预算34.97万元减少 0.1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人数的减少。
(四)非税收入
2018年本部门除基本户银行存款利息外未涉及非税收入,2018年非税收入计划征收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2018年预算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相关表格为空表。
2.公务接待费0.93万元,比2017年预算的7.05万元,减少6.12,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我院首次纳入省级财政预算,与地方财政在预算口径上有差异。预算支出的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开支全国人大代表来院视察、上级院及其他省市检察院调研考察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8万元,增长100%。增长的原因是:2017年会宁县人民检察院公用经费采取包干保障的方式,预算拨款按照人均年8000元拨款支出,未单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由于车改后我院留存的一般执法执勤用车都较为老旧,计划报废一般执法执勤用车一辆,故我院计划在2018年项目配置预算中新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价格25万元。
4.培训费0.8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89万元,增长100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会宁县人民检察院公用经费采取包干保障的方式。
5.会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无增减。
6.机关运行经费34.08万元,其中:办公费1.14万元;水费0.23万元;电费1.23万元;邮电费2.29万元;取暖费2.20万元;差旅费18.92万元;维修(维护)费0.88万元;福利费2.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0万元。比2017年的35.20万元略有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转隶,业务转移相应的运行费用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9.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2.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26.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6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办公用房7053平方米,价值2679.47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价值96.08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3台(套)。
2018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378.63万元,主要包括:台式电脑2.5万元;A3彩色打印机2万元;普通扫描仪0.4万元;碎纸机0.3万元;为乡镇检察室采购的办公桌、椅7.6万元;一般执勤执法用车25万元;公益诉讼办案设备:水质检测仪、空气采样仪、土壤检测仪各一台1.5万元;固定资产综合管理系统6万元;中高速复印机3.5万元;乡镇检察室远程接访系统14.33万元;北部中心乡镇检察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226.50万元;电子检务工程建设项目80.99万元;看守所分支网络分级保护项目8.01万元。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无
4.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对下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公共安全支出: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会宁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