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GS5055/2018-1212部门:会宁县人民政府
栏目:财政预算决算来源:县法院
作者:日期:2018-02-28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县委的领导和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二)审理由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五)对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县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六)管理县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七)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八)承办其他应由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2.机构情况。

会宁县人民法院机关内设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执行庭、立案庭、审监庭、政工科、装备科、法警队、办公室十二个庭(室、科、队)。下设会师镇法庭、甘沟法庭、大沟法庭、新堡子法庭、刘寨法庭、党岘法庭、太平法庭、河畔法庭八个基层法庭。本年度没有增减变动。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会宁县人民法院是由县编委审批的行政单位,机关核定政法编制79人,工勤人员5名,事业人员2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81人,全部由县财政全额拨款。本年度退休人员共22人 。

二、部门汇总预算情况

2018年会宁县人民法院预算收入1190.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0.60万元。预算支出1190.60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8年会宁县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0.60万元,与2017年843.96万元相比,增加346.64万元,增长41.07%。主要原因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提标和工资普调、职务晋升等政策。

(二)项目支出

2018年会宁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与2017年10万元相比,减少10.0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上划由省财政保障,项目经费未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

会宁县人民法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 84.62万元,其中:办公费2.74万元,水费0.55万元,电费2.94万元,邮电费5.47万元,取暖费5.28万元,差旅费45.28万元,维修(护)费2.10万元,福利费5.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6万元。

五“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为加强经费管理,省财政厅对出国经费实行单项审批、切块管理制度,未下达年初预算,因因此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零;

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23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执法执勤车)运行维护费14.56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会宁县法院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未安排。

七、名词解释

智慧法院信息化建设:在最高人民法院部署推动下,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审判流程、庭审、执行信息、裁判文书等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司法服务便捷、高效,法官办案透明、公正,审判管理科学、精准,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提升。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关于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的意见>的落实方案》《智慧法院建设评价指标体系(2017年版)》《人民法院信息化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办法》及10项人民法院信息化标准。

会宁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