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西城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索引号:GS5055/2018-1196部门:会宁县人民政府
栏目:财政预算决算来源:西城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作者:日期:2018-08-30

一、部门的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

会宁县西城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属独立的一级财务,执行的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县政府负责园区农业产业开发、招商引资、建设、管理、服务的共组机构,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和发展农业产业的一系列决定,依据《会宁县城总体规划》编制园区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并依法认真组织实施。

(二)对园区实行统一建设、管理、协调、服务,依法制定和实施园区管理规章制度。

(三)开展园区招商引资工作,筹集和管理园区建设资金。

(四)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五)依据《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和《会宁县城总体规划》及园区总体规划,建立园区项目准入制度,对入园项目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筛选、论证、选址,报相关部门审批,为项目建设提供协调管理服务。负责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治理。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章和环境污染案件。

(六)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国土部门在园区开展土地征收(用)、储备、整理等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协调国土部门依法开展上述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用地的申报,并经国土部门审查后,报县政府审批。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行为。

(七)营造园区投资建设良好环境,为园区企业注册登记、等级达标、产品认证、国家投资项目争取等工作做好管理协调服务。协调金融机构对园区建设、入驻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八)配合建设、国土、环保、农牧等部门做好园区内其他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九)负责和相关部门做好园区内教育、金融、医疗、供电、通讯、安全生产、工商管理、社会治安、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等社会公共服务职能方面的管理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能,园区管委会内设综合办公室、发展招商部、规划建设部、土地管理部及安监站五个部室。

3、人员情况

会宁县西城产业开发区核定事业编制18名,其中领导职数6名,正科2名,副科4名,综合办公室3名,发展招商部2名,规划建设部3名,土地管理部2名,另核工勤事业编制2名。

二、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西城产业开发区决算收入3106.67万元,比预算收入115.13万元增加2991.54万元,主要增加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804万元。

2017西城产业开发区决算支出3042.62万元,比年初预算支出115.13元增加了2927.49万元。

决算收支大于预算收支主要原因: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在预算中没有加入;二是基本工资调资、正常工资晋升使得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7年度会宁县西城产业开发区决算收入3106.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06.67万元,占100%。

2017年度决算支出3042.62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95.35万元,占6.42%,其中人员经费105.4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89.9万元;项目支出2847.27万元,占93.58%。

(三)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西城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公”经费支出为2.23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接待费及出国出境费用。

2.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事业运行支出经费89.9万元,比2016年度决算支出36.49万元增加53.41万元,增长59.41%。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2210103科目棚户区改造45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8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县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县财政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度西城产业开发区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