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建设100处农村水源保障工程的实施方案》
索引号: | GS1916/2021-11936 | 部门: | 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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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政策解读 | 来源: | 甘肃省水利厅 |
作者: | 日期: | 2021-03-11 |
2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10件为民实事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10号),将100处农村水源保障工程建设纳入10件为民实事之一,明确由省水利厅牵头推进,现对《关于建设100处农村水源保障工程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
2005年起,我省大规模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十三五”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部署,把饮水安全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全力推进,又先后实施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冲刺清零及后续行动。截止2020年底,全省以集中供水为主,分散工程为辅的农村供水体系基本建成。对照现行贫困退出验收标准,饮水安全全部达标,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历史性得到解决。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要加强中小型水库等稳定水源工程建设和水源保护,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今年,省委省政府着眼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工作部署,结合甘肃省情水情实际和农村供水发展需求,决定将100处农村水源保障工程列为2021年为民办实事内容,进一步提升水源保障和工程调蓄能力。对此,省水利厅结合《甘肃省“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和近期市县摸排报送的农村水源保障项目,确定了建设内容,并制定《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印发实施。
二、目标任务。
100处农村水源保障工程:10个市州、54个已脱贫原国家级贫困县区实施,其中兰州市6处、天水市18处、武威市3处、白银市1处、庆阳市12处、平凉市6处、定西市8处、陇南市18处、临夏州7处、甘南州21处。据各地上报统计,预计工程建成可受益180万人。
三、总体原则
一是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按照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梯次推进步骤和村庄发展规划,统筹分析现有农村水源供水能力和人口变化等因素,对水源条件、供水规模等进行科学论证。
二是政府主导,全力而为。农村水源保障工程建设实行市县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主导,全面负责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和资金筹措,并协调相关部门合力推进。
三是强化管理,长效运行。工程建成后,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及时明晰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建立合理水价机制,强化水费收缴,落实管护经费,确保建一处、成一处,工程效益长期发挥。
四、资金安排
工程估算投资6.8亿元,资金由市(州)、县(区)政府通过统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涉农整合资金、地方债券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解决。
五、实施步骤
工程建设分3个阶段控制时间节点。
第一阶段:4月底完成工程方案编制、审批、招标等前期工作,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抓紧开工建设。
第二阶段:5月份全面开工,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力争10月底完成建设任务。
第三阶段:12月底完成场地恢复平整、设备调试等扫尾工作。完成档案资料规整,做好工程验收及移交准备工作。
六、责任分工
省水利厅为牵头单位,负责方案制定、统筹调度和项目推进等工作;
省财政厅、省扶贫办为配合单位。
项目市(州)、县(市、区)政府为实施单位,全面负责项目前期、资金筹措、质量管控、建设进展、安全生产、竣工验收等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了市、县政府是责任主体,对项目前期、资金筹措、质量管控、建设进展、安全生产、竣工验收等负全面责任。要强化工作举措,细化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到具体部门,适时分析研判、跟踪管理,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年度任务如期完成。
(二)加大工作调度。提出省级有关部门及市州政府要密切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强大合力。省水利厅成立专责组,分市州、分工程、分季度全过程调度,压茬推进。市县政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清单管理、会商调度等工作机制,紧盯节点目标,倒排工作计划,加快项目实施,并及时向省直有关部门反馈工作情况。
(三)加强监督指导。强调省水利厅从前期准备、工程建设、质量管控、实施进展等方面开展技术指导,并强化监督检查。市县政府严把项目审批关、资金使用关、工程质量关、安全生产关,确保项目高质量落地。
(四)广泛宣传引导。强调省、市、县三级,要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加大水源保障工程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各界的认可度和参与度。在网站公示、设立公示牌等方式,加大对项目受益区群众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强化运行管理。强调农村水源保障工程建成后,要靠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强化水源保护、供水调度和安全管理等工作,做到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确保把水源保障工程建成惠民工程、德政工程。
农村水源保障工程实施任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