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会宁县委组织部 2017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GS5055/2018-1191 | 部门: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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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财政预算决算 | 来源: | 县委组织部 |
作者: | 日期: | 2018-09-03 |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中共会宁县委组织部是正科级建制单位,属财务独立的一级部门,执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主要负责全县组织工作,基本职能如下: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组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组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提出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县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管理和组织发展工作。
(三)负责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考察,负责县管干部的调动、任免、待遇、退休审批等事宜;负责研究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协调、指导、管理县内干部交流工作;指导全县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
(四)宏观指导全县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五)负责全县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制度建设和督促检查。
(六)研究制定全县干部教育培训的政策、规划;指导、协调、检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七)负责全县人才工作政策制定,协调各类人才工作,引进高级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开展经常性的人才工作。
(八)负责全县党政机关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配套政策法规的实施。
(九)负责全县退(离)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
(十)承办县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组织部属县委工作部门,挂牌2个机构(全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县委人才工作暨知识分子领导小组办公室)。
核定行政编制14名,其中:机关工勤人员1名;核定事业编制6名。
2017年末实有人数14人,其中:在职人员13人,行政退休工勤人员1人。人员经费均是财政拨款。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会宁县委组织部决算收入260.06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6.47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2.93万元,其他收入80.66万元),比2016年决算收入218.17万元增加41.89万元,增长16.11%;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132.52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127.54万元,完成预算收入的196.24%。
2017年度,会宁县委组织部决算支出204.25万元,比2016年决算支出191.58万元增加12.67万元,增长6.2%;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132.52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71.73万元,完成预算支出的154.13%。
决算收支大于预算收支主要原因:一是公务员在本年度实行了车补;本年度补发了2015年度的科学发展观绩效奖。二是承担了全县基层党建“规范化年活动”,承办了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现场会,会议经费有所增加。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7年度,会宁县委组织部决算总收入260.06万元,其中: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6.47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2.93万元,其他收入80.66万元(主要是市委组织部下拨的,用于各基层党组织打造的党建引领奔小康行动示范点建设补助)。
2017年度,会宁县委组织部决算支出204.25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04.2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7.87万元,占96.8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9万元,占3.13%。
(三) “三公”经费
2017年度,会宁县县委组织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6.22万元,比2016年度决算支出减少5.43万元,降低46.6%。“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二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改革制度,已有车辆全部上交机关事务局处置。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具体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3万元。其中:公务用用车购置支出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2.33万元。2017年决算支出比2016年决算支出减少3.2万元,下降57.92%。主要用于上年初公务用车年检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3.89万元。2017年决算支出比2016年决算支出减少2.22万元,降低36.37%。主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标准,减少陪同人员。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会宁县委组织部2017年度机关运行支出经费94.98万元,比2016年度决算支出增加33.40万元,增长54.24%。主要原因:非财政拨款日常支出增加,重点是转支各有关乡镇县直单位党工委党建示范点建设补助以及党建引领奔小康行动电视专栏工作经费补助。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会宁县委组织部固定资产总额达35.74万元。无公务用车。
4.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本部门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县统计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县统计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会宁县委组织部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