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会宁县委 2017年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GS5055/2018-1188 | 部门: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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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财政预算决算 | 来源: | 团县委 |
作者: | 日期: | 2018-09-07 |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
(一)行使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以及全县青年志愿者和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县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参与制定全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对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报刊、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发展团属事业实体。
(三)参与和组织有关全县青少年事务的法律、法规的实施,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协助县委、县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四)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思想教育和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活动。
(五)组织带领青年发挥在经济建设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认真完成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六)组织实施“保护母亲河行动”和“农业产业化青年工程”,发展农村青年星火带头人和产业领头人。
(七)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领导、组织实施全县“希望工程”。
(八)负责全县团的组织建设和团员发展,协助党组织选拔、管理、考核、培训团的干部。
(九)制定全县团的工作计划,指导、检查、督促全县各级团的工作,负责筹备、召开全县团的代表大会、代表会和全委会。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共青团会宁县委设3个内设机构,少工委、青年联合会设在团县委,与团县委合署办公。团县委机关行政编制4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青年联合会主席1名,科员1名。另核行政工勤编制1名。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54.8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数32.34万元,行政运行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数22.47万元。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017年度,本部门决算收入40.71万元, 2016年决算收入59.2万元,2017年决算收入比2016年决算收入减少18.49万元,减少31%;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54.81万元,比2016年的45.1万元增加了9.71万元,增加了22%。2017年的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减少14.1万元。
2017年度,本部门决算支出54.81万元,年初预算支出54.81万元,决算支出与预算支出相符。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2017年度,本部门决算收入40.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71万元,占100%。本部门决算支出54.81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54.81万元,占100%。按支出功能分类:行政运行支出53.51万元,占97.6%,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3万元,占2.4%。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说明。
(1)关于“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0.09万元,其中接待费0.09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0.273万元,其中接待费0.273万元,比上年减少了0.183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
(2)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万元。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比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增加支出5.87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会议经费。
(3)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4)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其他固定资产3.577万元。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