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拓展会师旧址保护区保护范围的建议

索引号:GS4262/2017-11750部门:会宁县人民政府
栏目:政协提案结果公开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日期:2017-04-28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

第136号提案的答复

 

雷永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拓展会师旧址保护区保护范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会师旧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占地面积拓展为4.26万平方米。为了加强会师旧址保护区保护工作,2013年以来,在会宁县住建局、文体局、城市执法局等单位的配合下,对会师楼以西居民区进行了违章建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为开展保护性拆迁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根据省长刘伟平在《网上涉甘舆情》上所做的“将会师旧址保护作为会师旧址二期建设项目”的重要批示,以及国家旅游局和国家“红办”、省旅游局、省文物局领导关于对会师旧址检予以保护性拆迁的要求,由于2013年编制的《会师旧址文物保护规划》国家文物局没有通过,会宁县于2015年1月重新委托具有文物甲级设计资质单位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会师旧址文物保护规划》并于2015年7月2日在兰州通过了省文物局组织的省级论证,目前正在进行修改,修改后上报国家文物局,只有《规划》得到批复,会宁县政府才能按照规划要求开展保护性拆迁等相关工作。

    会师旧址保护规划核心要点,分保护范围(即核心区)和建设控制地带两大部分。

1.保护范围:北、西、南三面以现会师旧址围墙的北、西、南面围墙为界;东至会师旧址外、会师路的西侧。调整后的保护范围面积为3.86公顷。

2.建设控制地带

建设控制地带分为一类建控地带和Ⅱ类建控地带。

Ⅰ类建控地带位于保护范围的西侧。东至会师旧址西墙外侧,西至祖厉河东岸护堤,北至会师桥,南至会宁二中操场北侧。Ⅰ类监控地带的面积为21.69公顷。

Ⅱ类建控地带范围位于保护范围的北、东、南三侧。北至枝阳街,东至红军北路、红军南路西侧,南至南城巷。Ⅱ类建控地带的面积为11公顷。

 

 

 

 

 

 

 

 

3.建控地带管理规定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要求,规划制定相应的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

(1)Ⅰ类建设控制地带

本建设控制地带内为限制建设地带,新的建设不得影响文物环境。区域内建筑要求为当地传统民居建筑风格,檐口高度不超过7米,不得出现西洋建筑因素、风格建筑。

(2)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本建设控制地带内为限制建设地带,新的建设不得影响文物环境。区域内已建及待建的建设项目外观、风格、色彩与文物本体风貌协调,建筑高度不得超过7层,总高度不超过24米。对文物产生不良影响的建设须及时进行整改,对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应逐步改造或拆除。

目前,经我局同会宁县沟通,现已成立专门的工作组,组织专人,对东至会师路,西至祖厉河东岸,南至汪家巷,北至会师桥的整个区域的所有单位、居民进行摸底、详细登记、丈量以及评估等前期工作。同时,为了做好会师旧址拓展工程项目后续工作,正在加强与省文物局、国家文物局的衔接,促使国家文物局组织专家对《会师旧址文物保护规划》尽快论证,使《规划》尽快得到批复。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文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关注,并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单位负责人:张慧中              8311261

联  系  人:黄大鑫              8227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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