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16号 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GS4262/2018-11745 | 部门: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
栏目: | 政协提案结果公开 | 来源: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作者: | 日期: | 2018-03-23 |
九三学社白银市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全市城区设立儿童活动广场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硬件建设总体情况
会宁县城区已建成景园广场、会师园广场、北关综合广场、汉唐街演艺广场和兆峰休闲广场等5处不同类型广场,另外分别于2015年、2016年竣工的占地面积各3000平方米,设有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运动场和健身路径的会师镇校场社区健身中心、北城社区健身中心已投入正常使用,为城区广大群众健身娱乐提供了良好的硬件基础。
二、工作现状及方法举措
近年来,群众体育运动蓬勃发展,我县在加强综合性体育活动场所建设的情况下,结合儿童群体的特殊需求,一是在各大型广场划出一定区域,专门用于儿童体育活动设施的安装建设。二是各住宅小区向住建部门申报规划时,要求必须配套建设面积、规格不同的健身广场,以方便小区群众特别是儿童的健身娱乐。三是根据儿童健身需求,县上设立了少儿业余体校和青少年活动中心等专门机构,负责少年儿童各类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全县每年开展少儿健身活动及各类体育比赛10余次。四是鼓励设立少儿特殊技能训练基地,支持少儿舞蹈学校、武术竞技项目和跆拳道馆的建设发展,逐步夯实儿童体育活动“三边工程”(身边的场地,身边的组织,身边的机构)。这些机构、场地设施和活动的设立、建设与开展,极大地促进了我县少儿体育的健康发展。但由于我县财政困难,适合广大群众健身的体育基础设施特别是儿童健身的场地、设施等建设相对滞后,影响了全民尤其是儿童体育运动的可持续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逐步满足包括儿童在内的广大群众的健身需求,我县将严格按照《会宁县“十三五”体育发展规划》和《会宁县全民健身条例(2016-2020)》的要求,围绕活动、场地、组织“三个环节”,紧抓农村、城市、学生、军队“四项工程”,关注儿童、妇女、青年、老年人、残疾人“五类人群”,通过政府支持、项目申请、社会融资等方式不断加大公共体育投入力度,在新成立社区、新建住宅小区和人口密集场所逐步落实“体育惠民工程”,分步逐项实施“全民健身中心”,“城市10分钟健身圈”等项目,重点考虑将儿童活动广场建设融合于以上项目中。预计“十三五”末,我县城市8个社区体育健身中心项目将基本实现全覆盖,住宅小区“10分钟健身圈”实施80%以上,从而基本满足广大群众的体育活动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