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 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 | GS5055/2019-1166 | 部门: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
栏目: | 财政预算决算 | 来源: | 会宁县人民法院 |
作者: | 日期: | 2019-01-31 |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19-2021年财政收支规划和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18〕65号)精神,我院按照保障审判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审判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现将会宁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会宁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县委的领导和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二)审理由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五)对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县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六)管理县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七)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八)承办其他应由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会宁县人民法院机关内设刑庭、民庭、综合庭、执行局、立案庭、审管办、政治部、综合办八个庭(局、办、部)。下设会师镇法庭、甘沟法庭、大沟法庭、新堡子法庭、刘寨法庭、党岘法庭、太平法庭、河畔法庭八个基层法庭。本年度没有增减变动。。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19年会宁县人民法院预算收支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预算收入2103.54万元,2018年预算收入1190.6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912.94万元,上升76.67%,上升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我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已下达至本单位,二是法院业务费、法庭运维经费、工资福利、商品服务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03.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795.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3898.54万元,2018年预算支出1190.6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707.94万元,上升227.44%,上升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我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已下达至本单位,二是法院业务费、法庭运维经费、工资福利、商品服务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639.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4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98.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1561.5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70.94万元,增长31.1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列入人员经费中。
(二)项目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542.0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长542.00万元,上升100%,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在年初部门预算时把中央政法转移资金已下达到本单位。
1、保障运转经费11个,主要是:办案费、邮电通讯费、业务交通费、业务会议费、业务培训费、劳务费、法制宣传费、服装费、业务设备消耗费、业务设施管理费、业务档案管理费。
2、其他项目4个,主要是:县院“两庭”建设资金、 “智慧法院”信息化项目经费、人民法庭修缮经费、人民法庭运行经费。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4.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长2.17万元,增长97.31%,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县法院预计国内公务接待128次,人数550人; 兄弟法院来我县接受爱国主义教育接待、省院及市中院来我院调研活动接待、市中院刑事案件的开庭及宣判的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36.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71.44万元,增长1177.4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务用车达到报废条件,需购置执行办案车辆。
(四)培训费4.19万元,比2018年增加2.07万元,增长97.64%。
(五)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19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19年计划征收4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省法院机关及直属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4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7861779.9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393.32平方米,价值434.98万元。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价值134.26万元。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主要是:本院重点对信息化运维经费、重点刑事案件开庭审理办案费开展绩效评价。
七、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会宁县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