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自然资源局局长祁虎山解读《关于印发会宁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GS5107/2020-11550部门:会宁县人民政府
栏目:领导政策解读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县融媒体中心日期:2020-08-19

一、实施背景

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厅字〔2017〕41号),2017年11月3日,原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10号)。2017年11月21日原省国土资源厅印发了《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甘国土资发〔2017〕274号),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深刻领会中央部署要求,全面落实支持政策,促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县政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起草了《会宁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县政府办公室于8月7日印发。

《方案》分为“实施背景、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及范围、工作步骤、保障措施”六个部分,确保2020年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的高质量完成,交易资金能够按时下达。

二、指导思想

《方案》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促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和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寸土地的基本国策的具体举措,以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分步实施、规范操作、先易后难,积极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原则

《方案》根据我县实际,结合旧宅腾退、乡村振兴,合理确定目标任务,尽快完成排查摸底,制定可行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拆旧复垦规模等内容,确保做到“成熟一个,实施一个,成功一个”。

《方案》提出本次项目实施以会宁县人民政府为主体,具体由项目涉及的乡镇、村组负责,注重与易地搬迁旧宅腾退相结合,全力做好拆迁、腾退及后期管护等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实施方案的编制及技术指导等工作,其他涉农部门要齐心协力、密切协作,共同配合落实。

四、目标及范围

通过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和节余指标的跨省交易,探索全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新思路,建立城乡统筹土地管理制度和办法,完善和充实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有效机制。实施范围为大沟、甘沟驿等28个乡镇,拆旧范围包括旧庄老院、废弃学校、村址等建设用地,拆旧面积初步统计为56.6097公顷(849.1455亩)。

五、工作步骤

《方案》明确了宣传动员和调查摸底、编制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总结验收四个阶段的时间节点及牵头单位、配合单位的主要职责。按照各阶段的任务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工作,吃透国家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相关土地政策,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合力推动增减挂钩工作顺利实施。

六、保障措施

《方案》提出,县政府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会宁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领导小组,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强化措施,进一步对明确职责,密切协作、保障资金、强化考核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增减挂钩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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