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会宁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品种和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区域范围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GS5106/2020-11544部门:会宁县人民政府
栏目:县级政策解读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县融媒体中心日期:2020-01-17

一、制定《通告》的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以及《白银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2019年5月24日由白银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19年7月25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会宁县人民政府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制定了《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会宁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品种和城区限制燃放爆竹区域范围的通告通告》。

二、制定《通告》的目的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白银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会宁县人民政府制定《通告》的目的是降低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的污染,提高空气质量,减少爆竹噪声扰民和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物安全,保障公共安全,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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