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商贸流通集中复工营业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索引号: | GS5106/2020-11538 | 部门: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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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县级政策解读 | 来源: | 县融媒体中心 |
作者: | 县融媒体中心 | 日期: | 2020-03-06 |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指示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好全县商贸流通企业集中复工营业和生活必需品稳定供应,制定印发了《全县商贸流通集中复工营业实施方案》(会政办发〔2020〕13号)。方案主要包括四大部分:一是总体要求。二是集中复工营业总体安排。三是重点工作。四是保障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商贸流通企业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本着“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营业”和“一具备三不限”(具备复工营业条件的,不限开工时间、不限用工人数、不限投资规模)的原则,组织指导县内各类商贸流通企业集中复工营业,保障生活必需品正常供应,确保消费市场稳定。
二、集中复工营业总体安排:按照十五届县委第八十一次常委会议、县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精神和《会宁县商贸流通复工开工方案》,根据最近疫情防控形势、政策导向和企业复工意愿,细化集中复工营业方案,督促并帮助企业做好集中复工营业防疫工作,做到应开尽开、能开尽开,进一步加快集中复工营业进度,计划分三个批次集中复工营业221家商贸流通企业。2月24日前集中复工营业110家(包括未停业的32家),2月29日前集中复工营业69家,2月底前共计集中复工营业179家,复工营业率达到81%;3月份视疫情情况逐步实现复工营业42家,实现全部复工营业。
三、重点工作:一是简化复工营业程序;二是做好防护物资储备;三是强化网格化管理;四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五是加强信息分析报送;六是精准对接务工需求;七是用足用好相关政策;八是部门联动跟进服务。
四、保障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三是抓好日常监管;四是做好企业服务。
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县商贸流通集中复工营业实施方案》 的通知 2020-03-06 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