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方式 和冲还贷还款方式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 GS5106/2020-11520 | 部门: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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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县级政策解读 | 来源: | 县融媒体中心 |
作者: | 县融媒体中心 | 日期: | 2020-06-18 |
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广大缴存职工购房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确保住房公积金持续安全发 展。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特发布了贷款额度测算方式和冲还贷还款方式。
一.贷款额度具体测算方法如下:
根据单位缴存时间、个人缴存时间、个人账户缴存余额、缴 存余额系数计算可贷额度。 可贷额度=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单位缴存时间系数×个人缴存余额系数×个人缴存时间系数。1、缴存余额的认定(1)借款人与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合并计算,夫妻双方不在一个中心缴存的可合并计算;(2)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账户未发生提取的,缴存余额之和不足2万元按2万元计算。2、个人缴存余额系数确定个人缴存余额系数暂定为18。 3、缴存时间认定及系数确定 缴存时间以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时间和借款人单位 缴存时间为准。(1)个人缴存时间与缴存时间系数:6 个月≤个人缴存时间≤12 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 1.0; 12 个月<个人缴存时间≤24 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 1.1; 24 个月<个人缴存时间≤36 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 1.2; 个人缴存时间>36 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 1.3。 (2)单位缴存时间与缴存时间系数: 6 个月≤单位缴存时间≤18 月,缴存时间系数为 0.5; 18<单位缴存时间≤36,缴存时间系数为 0.7; 单位缴存时间>36 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 1.1。
二、调整冲还贷相应政策:
冲还贷后还款计划变更方式由月还款额不变、还贷期限缩短,调整为月还款额不变、还贷期限缩短和月还款额减少、还贷期限不变两种情形,由借款人自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