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高山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索引号: | GS3811/2021-11407 | 部门: | 土高山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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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安全生产 | 来源: | 会宁县政府 |
作者: | 日期: | 2020-11-25 |
根据会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会宁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县安委办字〔2020〕50 号)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大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的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和安全标准化建设,净化安全生产环境,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内容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检查各村(居)委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强化安全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治行动。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一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持依法依规、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重点整治无照无证或证照不全仍在运行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现象,对无资质、无证照或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行为,立即责令停产整顿或依法取缔关闭。二是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对于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作业规程不完善,违章操作、违章 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以及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设施 配备不规范等行为,采取各项有力有效措施,责令限期改正并加强跟踪督查,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乡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即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汛期、各村集会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村要采取措施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效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村、各部门要进一步排查方案,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乡政府将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责令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
(四)认真负责,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反馈工作。各村、乡直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落实好本辖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同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统计汇总,定期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