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方案

索引号:GS4209/2019-10837部门:郭城驿镇
栏目:卫生健康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作者:日期:2019-01-10

为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我县新型城镇化进程,进一步落实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 切实抓好我县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工作,根据省、市卫生计生委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全县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基本、逐步均等、有序推进”的原则,认真履行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法定职责,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可持续发展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开展,到2016年底,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的工作模式和有效措施,提高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和覆盖面,使流动人口在健康教育、妇女儿童保健、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以及计生技术服务、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奖励优待等方面,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权益和公共服务,基本建立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帮助流动人口解决实际困难,深化优质服务,促进流动人口与当地人口关系和谐融洽。到2020年,使全县流动儿童预防接种服务率达到95%以上,流动人口传染病报告率和报告及时率达到100%,流动人口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80%,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服务覆盖率达到95%,流动人口育龄妇女避孕节育免费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不断提高流动人口中健康素养工程项目的覆盖人群。

三、主要任务

(一)保障基本服务

将流动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卫生公共服务项目管理范围,全面落实13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优先落实好以下6种基本公共服务。

1、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各乡镇卫生院根据所在乡镇计生服务中心提供的流动人口服务对象信息,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要求,通过入户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门诊服务等多种方式,按规范流程,为辖区内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入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流动人口健康档案》。重点建立包括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预防接种的重点人群、高血压、Ⅱ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流动人口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内容,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应当及时更新。年内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建档率要达到60%以上。

2、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工作。在流动人口数量较多的社区(村)、市场和工地等主要场所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和资料发放点,每年定期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宣传活动,举办传染病防治等健康知识讲座,组织关爱流动人口健康义诊活动,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引导流动人口更好地接受服务。

3、加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按照预防接种服务规范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和服务要求实施预防接种工作。各乡镇卫生院要为辖区内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流动儿童预防接种档案》,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设立临时接种点等适宜方式,为流动适龄儿童及时建卡、接种。每年集中开展“查漏补种”活动,对漏种流动人口儿童及时补种。根据传染病防控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补充免疫、群体性接种和应急接种工作。对入托入学流动儿童严格执行查验预防接种证等管理措施,不断提高流动适龄儿童疫苗接种率。

4、落实流动人口传染病防控措施。开展流动人口传染病疫情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对建筑工地、商贸市场、生产加工企业等流动人口密集地区,加强传染病监测工作,及时处置传染病疫情,流动人口传染病报告率和报告及时率达到100%,切实落实流动人口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的免费救治等政策。

5、加强流动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把流动的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纳入到全县为民服务工作中,为流动孕产妇、儿童建立统一的保健管理档案。加强妇幼保健知识宣传,强化育龄妇女孕情监测、叶酸补服、流动孕产妇早孕建卡、孕期保健、高危筛查、住院分娩和产后访视等关键环节服务工作,保障母婴安全。完善流动儿童定期健康检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等系统保健服务。加强流动孕产妇及新生儿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6、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继续深入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规政策宣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奖励优待等服务项目,重点落实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优生优育科普宣传、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及健康指导服务,切实落实流动人口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流动人口育龄人群全覆盖,年内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5%以上。

(二)强化基层建设

1、完善服务体系。将各卫生院和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作为均等化服务的“一线”阵地,整合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职能。各乡镇计生工作人员要充分利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掌握准确的流动人口信息,为流动人口做好卫生计生宣传、生育证件办理、服务项目通报等工作,并对这些信息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及时的反馈、提交、协查、服务项目通报和网上临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加强信息平台的应用,确保流动人口信息协查反馈率、重点服务管理信息接收率达到95%以上。为流动人口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的审批工作。

各乡镇卫生院要根据各乡镇计生服务中心提供的流动人口服务对象信息,突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辖区内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建立健康档案并提供便捷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

2、整合服务资源。各卫生院要充分发挥技术力量强、计生服务中心利用管理网络健全的优势,相互配合,不断扩大流动人口享受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面,提高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立人才保障制度,各乡镇卫生计生服务管理中心要配备专门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管理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定期组织培训学习,确保基层工作延续稳定。

3、加强有效管理。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同时,各乡镇计生服务中心应加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催办工作。各卫生院在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时,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未办理婚育证明的,及时告知现居住地计生服务中心。深化流动人口“关怀关爱”行动,积极发挥“陇家福·幸福寓所”作用,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思想引导和人文关怀,对有需要的流动人口开展心理健康指导。

(三)完善工作机制

1、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党政负责的流动人口工作领导体制,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和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政策体系,提高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县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工作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将检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估。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信息互通、协同管理、综合服务”的工作机制,形成推进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合力。

2、信息共享机制。各乡镇计生服务中心每月将流动人口基础信息提供给各卫生院,为卫生院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撑。各乡镇卫生院每月向计生机构反馈服务对象的服务项目、内容、结果等相关信息。要依托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积极促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和计划生育服务信息的整合,全面掌握流动人口变动情况和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的获得情况,使全员流动人口(农业转移人口)个案信息准确率逐步达到100%。

3、协同管理机制。加强工商、住建、民政、公安、教育、人社等部门合作,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流动人口工作协同管理机制,围绕暂住登记、社会治安、婚育管理、房屋租赁、劳动用工、卫生保健等重点环节,协同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工作。创新服务模式,有序推进政府购买卫生计生服务,逐步形成高效配置卫生计生公共服务资源的服务体系和供给体系,为流动人口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流动人口协会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的社会协同作用。

4、创新服务管理模式。各乡镇要强化“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措施,探索“一条龙服务、网格化管理”等服务模式,实现对流动人口的有效服务和规范管理。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卫生计生、公安、教育、工商、财政、住建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调整充实工作力量,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及进度安排,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卫生计生局及相关部门要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加强沟通协作,及时通报情况,认真查摆问题,积极研究应对措施,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2、加大投入,强化保障。要进一步完善对卫生计生公共服务经费投入机制,县财政将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所需经费,按照常住人口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合理测算服务项目的费用和开支,切实予以保证,并建立逐年增加的投入机制。同时,积极引导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经费筹集,形成以公共财政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经费投入机制。

3、强化督导,推动落实。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要针对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依据职责要求,认真调查研究,细化目标任务,县政府每季度将对此项工作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并根据检查结果予以通报。乡镇要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自查,出台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考评细则,确保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