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郭城驿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索引号: | GS3860/2018-10770 | 部门: | 郭城驿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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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预算决算 | 来源: | 郭城驿镇 |
作者: | 日期: | 2018-08-30 |
一、部门(单位)情况
1.机构情况。
郭城驿镇人民政府内设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经财政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生服务中心、农村文化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市政环卫所,司法所,食药所等8个部门。现共有1个行政独立核算机构。
2.人员情况。
郭城驿镇人民政府行政编制核定24人,事业编制核定46人,年底实有人数160人,在职人数120人,其中行政在职22,事业在职98人,行政事业退休31人,全部由县财政全额拨款;精减1人,遗补人员8人,由县财政全额拨款。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郭城驿镇人民政府2017年安排预算支出2052.66万元,其中年末结转结余184.14万元,本年收入2106.3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结余130.44万元。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分析
2017年总收入2106.35万元,2016年总收入2696.4万元,比2016年总收入减少590.05万元,减少幅度21.88%,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106.35万元。
2017年总支出2052.66万元,比2016年总支出2613.2万元减少560.64万元,减少幅度21.45%,其中基本支出1459.24万元,比上年1765.7万元减少306.46万元。项目支出593.42万元,比上年847.5万元减少254.08万元。
2017年年末结余结转184.14万元,比上年结转 130.5万元增加53.6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结余115万元,比上年结转 98.92万元增加16.08万元。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
郭城驿镇人民政府2017年总收入2106.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6.3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100%。
郭城驿镇人民政府2017年总支出2052.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052.6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其中基本支出1459.24万元占总支出的71.09%,项目支出593.42万元,占总支出的28.91%。
3.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总额为69418元,人均578.43元。其中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445元,比上年决算数72321元减少了46876元;②公务接待费43973元,比去年决算数27564元增加了16409元;③因公出境费0元与去年一致。
2016年“三公经费”总额为69418元,比上年99885元减少了30467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双十条”规定及市委“十六条”规定,严格遵守“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挖掘节约潜力,强化内部控制。
(2)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7年“会议费”总额0元 ,比上年0元减少0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郭城驿镇政府2017年年末财政拨款结转1841400元,包括派出机构市级专项支出10000元,老年福利费5000元,群防群治队伍补助经费8400元,村组干部报酬64877元,办公金飞460元,工作经费2641.5元,市三馆免费开放资金2元,拆迁补偿款19.5元。控制性详规道路排水管网初步设计费450000元,多规合一经费700000元,老年人照料中心经费600000.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017年年末资产合计10947192.73元比上年减少1822747.8元,其中库存现金1276.37元,银行存款2101641.91元,财政应返回额度1841380.5元,应收账款4032671.33元,其他应收款741829.02.固定资产2228393.6元比上年减少14136.4元。负债合计6877418.63元,其中其他应付款6877418.63元,其中惠农户807200.01元,包括:2017年冬春生活补助530000, 两女考取本科奖励3000元,2017年第三批农村医疗救助127049元,2017年三四季度利息3462.01元,16年及以前年度结余资金16450,2017年第二批独生子女费6360元,2017年危房改造结余资金25500元,2017年精神病人补助60480元。2017年社保股5400元,,2017年大病救助127049元,2017年优抚提标资金29499元。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财政应返回额度:指可以使用的以前年度财政直接支付资金额度和财政应返还的财政授权支付资金额度。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会宁县郭城驿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