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索引号:GS1796/2019-10343部门:工业和信息化局
栏目:政策解读来源:市工信
作者:日期:2019-09-27

市直有关部门、市属有关企事业单位、高新区(经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工信局、职改办:

2019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级评审会议拟于12月召开,为了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旅局、市交通局、市质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下属事业单位,符合晋升条件且所在单位有空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二、文件依据

申报对象必须符合《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职发〔2012〕20号)、《关于调整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论文要求的通知》(甘人职〔2016〕66号)、《关于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7〕81号)、《关于全省县以下基层高级职称单独分组单独评审的指导意见》(甘人社厅发〔2018〕28号)、《关于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申报资格审核权和评委会管理权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32号)、《关于进一步改进职称服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268号)、《甘肃省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甘人社通〔2019〕322号)。

三、申报条件

1.正常晋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研究生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只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书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符合其它任职条件。

(2)获得双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以上并符合其它任职条件。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以上,受聘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以上并符合其它任职条件。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以上,受聘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以上并符合其它任职条件。

(5)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以上,受聘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以上并符合其它任职条件。

(6)在县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最后一次取得用人单位考核认定职称之后,下一次正常晋升职称均可提前1年申报。

2.破格晋升。破格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按照《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规定执行。

3.转正定职。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会计、经济、统计、翻译、计算机软件、通信工程等专业不再用考核定职的办法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一律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其它专业仍按原通过考核首次确定职务政策规定执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考核定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出站人员,经考核合格,可按转正定职的办法,报省职改办审核确定本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经考核合格,可按转正定职的办法,报省职改办审核确定本专业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3)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经考核合格,可确定本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在县属及以下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确定中级职称。

4.突出品德标准。从2018年起,将品德作为申报职称评价的条件标准,品德考核由单位党组织负责,主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必须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在单位公示,公示结束后,将品德考核结果随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5.不强调专业对口。对各基层、艰苦单位、各类企业、非公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要尽量实现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对口,对少数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对口的,只要学历符合要求,不再强调专业对口,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合格,实践证明能胜任现专业技术工作即可。基层人才在工作后取得高学历专业与现职称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在申报现职称岗位高一级职称时,可按工作期间取得的最高学历对待,专业年限连续计算,不再折算。

6.打通技能人才职业通道。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参加职称评定时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7.外省、部队职称资格证书予以认可。从2018年起,持有外省(市、自治区)、国家部委、中央企业集团证书和持有部队职称证书的军队转业干部到我省工作后,不再换发我省职称资格证书。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可根据其持有的职称资格证书、评审表(定职表)、资格文件和相关学历证书等审核后予以认定,并作为聘任(用)和晋升的依据。晋升时,用人单位从个人档案中复印评审表(定职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作为各级审核依据。

8.体制内外人才平等申报职称。事业单位编外聘用的大中专毕业生享受考核认定职称和评审职称的同等待遇,不受岗位数额限制,获得资格后仍按编外聘用,转为编内人员后任职年限合并计算。各用人单位要与编内人员一并推荐,但在推荐、公示时要说明情况,在报送申报材料时要备注说明。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实行竞聘上岗的单位差额推荐,未实行竞聘上岗的单位等额推荐。

四、加强职称评审公示制度

严格执行用人单位推荐上报前公示和评委会评审结束后、任职资格文件下发前公示的二次公示制度。用人单位推荐上报前的公示,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用人单位确定推荐申报人员名单后,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应与推荐材料一同上报。评委会评审结束后、任职资格文件下发前的公示,由评委会所在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评委会评审结束后,在评审会所在部门官方网站上,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各级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一经发现申报评审人员有违背职业操守行为和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

五、严格职称申报诚信制度

认真落实个人和单位共同承诺制度,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签名负责,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负首要责任。申报单位要层层把关,严格审核,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申报材料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一票否决”,并记入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

六、扫描上传主要评审材料

1、个人业务工作总结、学历证明原件;

2、低一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

3、任现职以来近五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非公企业可以不要;

4、《甘肃省职称任职资格审批表》;

5、《甘肃省申报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简表》;

6、《申报职称任职资格人员业绩汇总审核表》;

7、事业单位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情况变动表》、《白银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审核表》;

8、推荐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公示结果的文件;

9、破格晋升评审人员除报送上述材料外,还必须报送获奖的各种奖励证明、论文原件;

10、凡破格晋升评审者必须附单位或主管部门的书面专题推荐报告,并注明符合条件的文件及文件规定的相关条款,并填写《破格晋升人员审查登记表》;

11、《个人诚信承诺书》。

七、报送流程

今年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19〕90号)精神,2019年度职称评审全面使用职称申报管理信息系统。全市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使用“甘肃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gszcxt.cn:8000/zcxt,登陆系统请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评审、发证、查询,并启用电子职称证书。请各单位尽快按照《关于进行“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3号)要求,认真研读“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在系统界面下载),及时创建组织机构和申报人员个人账号。

市属各单位负责职称业务工作人员请及时与市工信局人事科联系,获取本单位的登陆账号和密码。企业账号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所在工信局负责创建,县(区)工信局账号由所在县(区)职改办负责创建。申报单位要对申报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申报人员按要求和系统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真实、完整、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及个人2寸彩色照片(材料类型为JPG、JPEG或PDF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错过申报时间等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申报时间截止后将关闭申报通道,网络申报到我局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1日。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材料不予受理

1、未完成岗位设置和结构比例核定工作及无空岗的事业单位;

2、无县(区)人社职改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的;

3、评审材料、表格内容不全,填写不详实、不清楚者;

4、评审所用表格与统一式样、纸张不一致者;

5、破格晋升人员无县(区)或市直主管部门专题推荐报告或未填写破格人员登记表者;

6、不按规定时间要求或超过规定时间网上提交评审材料者。

九、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网上申报材料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另外,关于初级职称考核认定的严格按照(市职改组办〔2018〕57号)文件精神执行,一并在网上申报认定。

所需表格下载地址:163邮箱文件中心,用户名:bysgxjrsk@163.com;密码:8225547。

联 系 人:李珊、李响

联系电话:8221036、8225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