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医疗救助流程
索引号: | GS3655/2018-10211 | 部门: | 大沟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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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社会救助 | 来源: | 会宁县大沟镇人民政府 |
作者: | 日期: | 2018-07-20 |
1、申请对象应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城镇居民医保证(卡)或新农合卡、医疗机构诊断依据等材料,向户籍地的乡镇政府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乡镇政府通过入户调查、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民政部门审批。
3、县民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通过乡镇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通过乡镇书面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