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民政系统信访问题排查化解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GS1805/2017-10052 | 部门: |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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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社会救助 | 来源: | 会宁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民政系统信访问题排查化解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作者: | 日期: | 2017-12-26 |
民政系统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信访工作,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确保民政系统信访形势平稳,促进全县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民政系统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活动方案的通知》(市民发〔2017〕19号)精神和县委、县政府有关信访工作要求,结合全县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核心,切实解决好民政系统当前的信访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信访秩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体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问题排查不留死角、责任落实不挂空档、解决问题不留隐患”的工作要求,各股室、下属各单位要加大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问题的力度,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摸排和信访问题排查,明确信访问题化解责任,解决好重点领域的信访突出问题,使大多数信访案件都能得到妥善处理,实现案结事了,信访人停访息诉,努力减少群众到市赴省进京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为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活动内容
(一)活动时间
2017年3月15日至9月30日
(二)工作重点
1、重点优抚对象等涉军访;
2、城乡特困群众等诉求访;
3、有关村级“两委”换届、村务公开等事项上访;
4、有关民政政策落实不到位引发的群众上访;
5、可能引发的民政对象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全面排查阶段(2017年3月15日-4月30日)。各股室、各下属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确定本单位的信访工作重点,搞好全面摸排,在分管领导接访和干部下访排查出来的信访问题的基础上,逐一建立明细台帐,排查摸底情况于2017年4月20日前报县民政局办公室汇总。
(二)化解纠纷、解决问题阶段(2017年5月1日-8月31日)。排查和调处化解要同步进行,对排查出来的信访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进行分类指导、因案施策,切实推动案件的妥善处理。
(三)检查验收、自查总结阶段(2017年9月上旬)。各股室、下属各单位要对活动开展进行自查自评,写出专题总结,务必于9月10前将以书面形式报送局办公室。9月中旬开始,县局将对各股室、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县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和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系统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各股室、各单位要以化解矛盾、停访息诉为目标,在正确分析案件原因的基础上,细化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教育稳控、依法处理等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
2、实行领导包案,强化工作措施。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掌握情况,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要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妥善处理、案结事了的原则,加强工作力度,切实解决信访问题。对一般的矛盾纠纷及信访问题要消灭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并做到一次解决到位;对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本单位无法解决的要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信息,提交局信访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对一时难以停访息诉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稳控在当地,杜绝越级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
3、加强教育稳控,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在解决实际问题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上,建立起与信访人员交流对话、生活帮助、情况沟通等机制,切实把信访人员的思想疏导好、情绪稳定好、人员稳控好。同时,要把本次活动中总结出的好做法、好经验逐步固定下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民政系统信访形势平稳。
附件: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排查表
抄送:市民政局,县信访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会宁县民政局 2017年3月14日印发
附件
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排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信访人姓名 |
单位或住址 |
反映的主要问题 |
处理意见 |
包案领导 |
责任人 |
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填表人签字: